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有违约金吗怎么办_二手房交了定金不买了会承担什么责任
1.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和中介费能退回来吗
2.二手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3.前几天在中介签了一个二手房合同,交了两万定金给房东了,定金不要了,起诉我还赔偿20%违约金吗?
收了定金以后不想卖了可以通知买家,但是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买房交的定金是立约定金是用以保证正式签约的,如果收了定金但又由于卖家的原因导致最终不能签约交易的话,卖家需要补偿双倍定金。如果由于卖家的不卖房导致买家产生经济损失的,买家也可以要求补偿。不过房产交易本身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涉,如果和买家交涉顺利的话,可能只需要退还买家的定金不用赔偿。
一、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和中介费能退回来吗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是需要交的;在签订合同时付了定金的话,一旦违约也是不退还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指明定金类型,应当认为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为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设立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只能对合同设立的定金解释为违约定金,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并非通过支付一笔定金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房屋居间合同是一份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的合同。从性质上判断,其一为居间关系即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另一法律关系即买卖双方之间是预约合同关系还是买卖合同关系,预约合同是相对于本约合同而言,内容主要是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谈判缔结主合同。对于预约合同的当事人而言,承担的只是尽量促成主合同的成立,如果不能就主合同达成一致,可以不签订主合同且无需承担责任。一般的房屋居间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即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本约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当事人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了具体约定,但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而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解约定金应属约定定金即只有在合同约定情况下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和中介费是不能退回来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同时中介费是不会退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和中介费能退回来吗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和中介费是不能退回来的。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取的方式略有不同。
二、定金有哪些作用定金作用有: 1.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支付定金是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会丧失定金; 2.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签订合同中,只要一方接受了另一方的定金,存在收受定金的事实,那么就可以当做合同成立的证据; 3.违约定金的作用。 三、定金和违约金区别有哪些定金和违约金区别有: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提醒您,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前几天在中介签了一个二手房合同,交了两万定金给房东了,定金不要了,起诉我还赔偿20%违约金吗?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
一般交定金的时候,双方都是又签订定金协议的,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以得出,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买二手房退定金技巧
1、首先,需要判断是房屋或者售房部门存在的问题,还是个人只想要退购房押金的问题。两者的处理方式不同,从而在处理问题时,也会通过不同的途径来解决。但即使是任意一种方式,都可以通过以下解决方式来解决。
2、无论是从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买的二手房,当个人不想购房想退回押金时,都需要与售房方协商具体的解决方式,以及退还额度的比例问题。那么,这就涉及到与售房方协商的问题。如果与出卖人协商解决,则不需要通过其它途径。
3、当与售房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选择找当地的街道或者社区的相关部门来出面调解此事。这样也是有个更好的调解中介,可以更好的就双方的问题尽心处理。
4、如果是公司内部认购的话,那么公司内部协商解决即可。而如果是房地产公司未具备销售条件,那么也可以退还定金的。但一般来说,很少会出现未具备销售条件就开始售房的。
当事人被起诉后要不要赔偿20%违约金,需要根据合同确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纳了定金并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方合同违约的,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被起诉后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法院会直接送达纸质的诉讼状、传票,需要签收,看是否是属于该法院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需要为自己辩护,根据对方诉讼的事实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相关证据需要人民法院调取的,需要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所有准备完成后就等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时需要对双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并结合质证的情况和争议的焦点,进行答辩。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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