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成功后还有风险吗_二手房过户完毕后房子就算买家了吗
1.二手房过户后是不是房子是买家的
2.二手房,要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买家”的姓名(含号码),而且先正在向银行月供,是不是就算可以了?{
是的。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5、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手房过户后是不是房子是买家的
按照法律上来说,既然卖家已经履行了房子过户的重要合同协议,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已经属于买家了。但买家还有尾款没有支付,卖家也因此很大可能要面临着法律风险。
如果买家是恶意不还尾款的,卖家该怎么做?
这个时候就要担心买家是否拿房子来做其他抵押、转让的事情。卖家应第一时间到当地的房产局,通过查询交易标的房产和作为担保的房产产权情况,然后补充协议:“交易现状及双方约定在未付清房款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抵押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最后在房产局进行备案。这样做就能避免进一步的损失,以防落名人抵押、转让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最后在房产局进行备案。这样做就能避免进一步的损失,以防落名人抵押、转让房产。
如果买家是因为征信问题不了,卖家该怎么办?
按照买卖合同的法律性质来讲,买房不履行尾款支付就属于违约行为,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仍未付款,卖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所以卖家这时可以把房屋过户回来。
如合同未到付款期限,这时候卖家可以发通告买家限期支付尾款,若买家逾期,卖家也有权利解除合同,可以把房屋过户回来。
如何避免发生以上这种情况呢?如果房子能够一次性全付,那么也不存在查询买家征信操作。不过现实中还是比较多人按揭买家的,这时候卖家一定要先清楚对方的征信情况和额度,只有这样,你才能确保接下来对方有能力还清尾款。
卖家应该在签订合同过户之前,让对方先联系银行进行额度评估,确保没有问题就可以签订过户合同了。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二手房市场里,有的买家需要向银行申请房贷才能还清尾款,但由于买家着急解决居住问题,希望卖家能允许先给首付就过户。这时候卖家就不知道该怎么抉择了,不想失去客源又担心不交尾款。
是要给他先过户,还是等到尾款再过户呢?一、首先,要先过户
能够全额支付当然最好,但如果要先交首付再付尾款,这时候就得房东先同意过户。
因为如果不过户,银行是不会同意放款的,这样买家也不可能有房贷,自然卖家也收不到尾款。
这是正常流程。
二、其次,合同约束
既然正常房贷流程是这样的,那么卖家就只能通过合同约束的方式去控制一些风险。
比如,合同里面规定如果银行放款不成功,那么就需要买家自行履行支付;又比如,在收到尾款后,再完成所有的接房手续,再到一系列的物业交割等。
那么房子过户后银行多久能够放款呢?
这个时间是不太一样的。要根据个人办理的形式,形式不同,收到银行放款的时间就不一样。
1、如是商业,一般需要办完房产证后的15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放款;
2、如是公积金,一般需要7到15个工作日,时间相对比较快;
3、如果是两种组合,那么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一般需要2个月甚至6个月时间,才能收到放款。
总的来说,二手房的交易是非常复杂的,但二手房的程序流程是始终如一的。所以千万不要随着自己的性子来随意打易程序,这样不但房管局不认可,银行不认可,最后就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买卖,也会给卖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首先,卖家应配合买家进行产权调查,以确保房子能够进行安全的买卖;买家也应该配合卖家出证自己的购买能力,以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履行协议。
其次,现实中,人们会选择信誉度高的房产中介公司来帮助双方达成交易,那么在此也提醒大家,应该找正规的大中介公司,因为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他们一般会有相应的对策,有自己的专门律师团队。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现实中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很多,例如付款方式、时间等重要问题,必须落实到合同上,不可全权委托中介或不熟悉的人办理。同时作为房产中介,不能为了促进交易获取中介费,向双方隐瞒一些可能影响交易的重要信息。
总而言之,小心驶得万年船!
二手房,要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买家”的姓名(含号码),而且先正在向银行月供,是不是就算可以了?{
不是,自己名下财产。买卖双方无: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卖方有未还清: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7个工作日后,银行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房本上写着买家的姓名说明这个时候已经完成过户,房子已经是你的了 。
现在你正在缴纳月供,说明房子的尾款也已经给了原先的房主了。
到这个时候,基本上二手房买卖的流程已经结束。
估计现在就差抵押手续了,新房本上有银行抵押登记的章,这个等级需要去建委办理的。如果你这一步做完了,那所有环节都已经完成了。
另外要提醒一下,买房子以后要和原来的业主做物业交割,千万不要马虎,我曾今就遇到这样的业主歉了3年的水费。最后都是新房主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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