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落户口原房主未迁出

2.买了房子原房主家里人不同意迁出户籍

3.原户主户口不迁出我怎么落户

二手房原来房主不迁户口怎么处理_二手房原来房主不迁户口

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确实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落户的情形。

一、租房落户房东的户口号算是名下的吗:

第一,各地要求的落户条件并不相同,有的省市租房落户的条件可以说很难实现。比如有的城市,要求外地人员要在迁入地连续租住12个月以上,同时还要求迁入者落户需要征得房主同意;有些城市租房落户的条件不仅包括有合法稳定就业且缴纳工养老保险满2年,且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还要求该出租房屋上无户口;有的城市则要求在城市居住一定条件并缴纳一定期限养老保险后,可选择多种方式落户:工作单位,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选择入到单位集体户口;

第二,凭实际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经房主同意,可将户口迁入租房户的地址;

第三,投靠亲友,经户主同意,将户口迁入亲友处;

四,无处可入户的,可就近选择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入户。

二、二手房户主户口不迁走有什么影响:

如果房子过户了,应该不影响你落户。如果房子还没过户,那就麻烦了,因为法律上房子还是原房东的,你只能找中介或者原房东协商。

如果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以后卖方不将户口迁出,可以持产权证和买卖协议到派出所将他户口冻结。他的户口将无法再迁移,如果他需要办理户籍证明,或丢失,需重新办理等等一切涉及户口的事宜,那么他都无法再办理。这时他就会主动找上门的。当然,这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也不可估量。只能说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一种解决办法。

三、买了二手房户籍一定要迁进去吗:

二手房户口不一定必须迁入,但是最好迁入。让原房主把户口迁走,然后拿着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如房东卖了房却不迁户,导致新房主落户难。所以买房前就必须要原房主迁户,迁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宙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手房落户口原房主未迁出

二手房原房主户口没迁走则可以前往小区居委会或公安局,让其与原业主交涉。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四条 被释、缓刑的,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买了房子原房主家里人不同意迁出户籍

买了二手房之后办理落户并不是很简单,按照规定的流程来操作才比较好,但是,二手房落户口原房主未迁出,该怎么办?

1、如果房子过户了,那就简单了,可以去派出所问一下,不影响落户。然后找中介,索要赔偿金。如果中介不理会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

2、如果房子还没过户,那就麻烦了,因为法律上房子还是原房东的,只能找中介或者原房东协商,最好能够和原房东商讨达成一致,这是最好的办法。

3、如果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以后卖方不将户口迁出,可以持产权证和买卖协议到派出所将他户口冻结。这时他就会主动找上门的。当然,这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也不可估量。只能说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一种解决办法。

买二手房还会遇到哪些问题?1、房源问题

二手房的房源有限,原本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房源就非常的不容易了,还有可能会遇到一些虚的房源,这也是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一个大问题。确实房源真实性的时候,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如房主、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卖方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2、中介问题

有的购房者为了省事,会通过中介公司来购买二手房,这倒是一个省事的好办法,但是寻找中介公司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出现问题,有些中介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好提取中介费,会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

3、合同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资质凭证,这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的,但是购房合同中有很多猫腻,这也是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问题。有时业主与客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最终演变成一场纠纷。

4、交接问题

别以为签完了购房合同,过户手续也办理了就没有问题了,最关键的一步,房屋交接的时候出现问题的情况也很多,比如说有些房主在房屋交接之间跟购房者承诺了很多的赠送物品,等到交接的时候却反悔了。还有就是购房者如果没有注意到水电气物业费用的结算的话,在接房之后,这些费用都有可能全部需要自己承担了。

原户主户口不迁出我怎么落户

法律主观:

买房 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都会要求原房主将落户在该房屋的 户口 全部迁出,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买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能否将自己的户口落入房屋所在地的问题。 对于这类问题,目前解决途径非常有限,原因在于: 一方面,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买方以 买卖合同 和新房本为依据并不能启动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出程序; 另一方面,户口迁出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并非 民事纠纷 ,此类纠纷不属于 法院 管辖范围,因此,法院并不受理此类纠纷。 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 解除合同 以减轻自己的损失。 在这里提醒各位购房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户籍 核查 在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 房产证 及 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户口迁移 的时限及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现卖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况,买房人起诉索赔也有依据,而不必另行寻找损失证明(这也是为什么 公司 在进行“合同签署合规性考核”中把关于户口迁出的条款单独拿出来进行考核的原因)。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迁移户口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

1、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2、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3、新房主可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户口迁出义务为由,要求原房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

4、户籍核查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5、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