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最新政策_北京二手房最新政策出台
1.北京二手房税费收百分之20这是3月1号刚出台的政策,请问这百分之20的税怎么交呢?是买家教还是卖家交
2.北京购二手房的政策?
3.北京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
4.北京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
北京作为我国发展速度较快的一个城市,更是我国的首都,所以有很多人在北京工作也是比较有干劲的,北京房山区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一个区域,经济发展也很不错,很多人想要在这里买房,但是又不知道价格方面的问题,所以下面就为您介绍北京房山区二手房房价和在北京买房的政策有哪些。
北京房山区二手房房价
北京房山区二手房成交开始明显放缓,而新房成交则持续火爆,我碰到好多市民本来打算买套二手房现在也转向了新房。我有位朋友原来是在市里面一套40平方米的一居室老房子和这个项目70多平方米两居室之间犹豫,后来算了算二手房交易成本太高了,索性就买这个。个人认为,北京二手房价格走势应该会趋于平稳,否则的话很多人都会从二手房转入新房市场。
据统计1月上旬,北京二手住宅交易均价为25766元/平方米,比去年12月份的房价上涨了4.7%。,所以只要需求在,二手房价格就不会下降。
在北京买房的政策有哪些
1、限购政策:对于已经在北京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有住房但连续5年或5年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买一套住房。该套住房或为新房或为二手房。
2、停售政策:所谓停售,就是停止向其销售。相关政策规定,对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或5年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销售住房(北京范围内)。
3、二套房首付新政策:不管是商业还是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在北京买房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事情,毕竟光拥有一定的费用还不足以能够在这里买房,还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的,对于北京房山区二手房房价和在北京买房的政策有哪些,上面的文字已经给介绍的非常清楚了,其实对于在北京买房子,还是应该要多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多了解楼盘的信息。
北京二手房税费收百分之20这是3月1号刚出台的政策,请问这百分之20的税怎么交呢?是买家教还是卖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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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来看,各地的房子价格在频频上涨,使得许多人不得不将关注点放在二手住宅上,尤其是在北京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中,要想买一套房子可能打拼半辈子也很难,因此在平时生活中建议多关注房产资讯,那么北京二手房政策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北京二手房政策有哪些
北京二手房政策有:1、个人购置房屋且该住房为家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1%契税执行;2、户型面积为90~144平方米的税率为2%;3、住宅户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3、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均按照4%的税率征收。
北京二手房买卖流程
一、全款购房
首先双方要进行签约,然后相关部门对房子的资质进行,一般这个过程需要10个工作日,网签后预约缴税并预约过户,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过户后1个工作日内交接房屋。
二、商业购房
签和约-审核购房的资质-网签-银行面签-批贷-预约缴税-缴税-预约过户-过户(1工作日)-房屋抵押(15-25工作日)-放款(2工作日)-交接房屋(1工作日)-交易完毕。
三、公积金购房
签约-审核购房资质-网签-评估-公积金初审、面签-签借款合同-批贷-预约缴税-缴税(1工作日)-预约过户(5工作日)-过户(1工作日)-房屋抵押(15-20工作日)-放款(2工作日)-交接房屋(1工作日)-交易完毕。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二手房政策有哪些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北京二手房政策有哪些的了解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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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二手房的政策?
按规定,这里的个税属于“盈利所得”,应由卖方出。
但是国内市场并不规范,当然,也可以说是一种习惯,只是换了个方式,那就是卖方拿净得价,卖方因为始终要出钱,那么干脆所有钱包括过户费都让买方出了。如果买方觉得某些费用理应是卖方出,那么卖方可以把他要出的钱加在卖价上,其结果,买方还是出那么多钱。
这里的20%个税是指差额的20%。比如一套房的上手价是60万,现在的评估价是100万,且现在过户的话是肯定有个税的,那么这时收取(100-60)*20%=8万元。如果要过户的房根据政策不收取个税,那么就无20%这一项。
北京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
房本如果满5年了需要交的税是 商品房需要的:1.5%契税,当时买和现在卖差价的5.5%的营业税,当时买和现在卖差价的1%的个税,0.1%的印花税. 公房需要的:1.5%契税,0.1%的印花税,15.6*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 房本如果不满5年了需要交的税是 商品房需要的:1.5%契税,5.5%的营业税,1%的个税,1%土地增值税,0.1%的印花税. 公房需要的:1.5%契税,5.5%的营业税,1%的个税,1%土地增值税,0.1%的印花税.15.6*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在二手房市场中,有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就是房屋置换,其特殊在于它可以保证买卖行为的同时进行即交易的同时性。 通常,房屋置换离不开房屋置换公司,而且置换公司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进行置换交易:①大量的买卖双方信息。②利用网络化计算机处理信息。③完善、正规的交易操作流程。房屋置换在交通问题较突出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地有巨大的二手房置换市场,而在中小城市如厦门、珠海等却是市场容量不大。近期重庆推出的差价换房就是房屋置换的一种主要形式,包括以旧换新、以劣换优、以远换近,以小换大等多种置换方式,购房者选中满意的新房后,可将拥有的旧有公房委托旧房价格评估,置换公司按评估价格收购旧房,然后将旧房款转至开发商账上作为购新房的首付款,差价部分由购房者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等方式予以支付。 就现实而言,时下我市的二手房交易还存在许多障碍和问题必须加以克服解决:①“单位优先回购”障碍,如大多数单位出售公房时都与购房户签订一份“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合同,合同中的约定加上一些政策规定,导致二手房上市交易在原产权单位的盖章上产生困难,从而影响上市交易量。②二手房按揭难,银行要求放贷条件较高,资信审查很严格;而银行对没有担保的纯二手房抵押认为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建立担保机构,建立二手房抵押市场,做好抵押证券化的试点工作。③税费负担沉重,当地在二手房交易税费方面的优惠太少,业主为卖旧买新的成本太高,想等又等。以厦门为例,买卖双方合计应支付的税费占成交价的6.2%~10.67%,交易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政策定位应合理、科学,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激活二手房市场,如上海的税收联动,虽然契税只收0.75%,但因交易量大了,收入反而比以前更多了。④二手房交易手续繁琐、办理效率低、发证工作太慢也是影响二手房市场正常运作的重要原因。作为买方花了一辈子积蓄购买的二手房,如果不能顺利尽快取得房屋产权证,心里总是不踏实。 从上述现状结合国家加快开放激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政策,可以说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前景是相当广阔的。通过百姓期盼的二手房市场现象,有利于促进一场大的变革。就拿厦门的住房二级市场来说,潜力也是相当大的。从卖方市场来看,据调查目前我市约有80%以上的职工拥有属于自己的成套住房,其中约有60%希望能够“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远换近”。从买方市场来看,国家的住房政策是根据收入级差划分,一部分高收入阶层引导购买商品房,而一小部分处于贫困线的居民租住廉租房,而绝大部分中低收入阶层就是靠购买经济适用房及二手房来解决住房问题,经济适用房每年开发量毕竟有限,二手房将是较为合适的选择。
北京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
(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这里特指交易印花税。主要的征税对象是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买卖双方
税率:0.05%
征收范围:所有二手房交易
房产证印花税:每证5元;属于市局房屋并已取得土地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各5元印花税共计10元;属于客户需支付他项权利证印花5元。
(二)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税对象: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土地和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
纳税人:买方
税率:3%
契税优惠政策
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比如拆迁户可免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4、居民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
5、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方缴纳款;
6、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7、对于夫妻离婚,因财产分割涉及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免征契税。
(三)营业税
1、税种解析: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对象: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
3、纳税人:卖方
4、税率:5%
(四)个人所得税
1、税种解析: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房屋出售所得也是应税所得之一
2、征税对象:财产转让所得
3、纳税人:卖方
4、税率:成交价的1%或差额的20%
5、优惠政策: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五)土地增值税
1、税种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2、征收对象:增值部分
3、纳税人:卖方
4、税率:1%或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
5、优惠政策: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免征
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含)以上,免征;满3年(含)未满5年,减半征收;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
3、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4、对个人之间互换居住住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5、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六)土地出让金
1、税种解析: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其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人,并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是要收取的土地收益(地租),即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款。
2、征收对象:再上市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购公房
3、纳税人:
——买方(无论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或标准价,买方都需要按照1560×建筑面积×1%缴纳土地出让金);
——卖方(所出售的房屋是当初卖方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由卖方另外向原单位按1560×建筑面积×6%支付土地出让金)
4、征收办法:成本价按1560×建筑面积×1%缴纳;优惠价或标准价按1560×建筑面积×6%缴纳
5、征收范围:已购公房(再上市的已购公房转手后,性质变为商品房)
(七)综合地价款
1、税种解析: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与已购公房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性质相同
2、征收对象:再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
3、纳税人:卖方
4、税率:成交价的10%
5、征收范围:再上市交易的5年以上(以产权证或完税证明准)、并以市场价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1)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如符合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备案。(3)
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4)
四、其他费用:
登记费80元,证书第一本免费,第二本开始每本10元。
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5元/件
引用资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9号.
个人转让自用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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