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万的二手房过户费多少

60万的二手房全部税费多少钱满2_60万的二手房大税是多少

1.契税:根据国家规定,二手房的契税税率为1%~3%,具体税率根据房屋所在地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一般情况下的1.5%计算,60万的二手公寓的契税为9000元。2.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是个人,且房屋持有时间超过两年,那么购房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如果卖方是企业,那么购房者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以个人所得税为例,60万的二手公寓的个人所得税为12000元。3.印花税:购房者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为0.1%,以60万的二手公寓为例,印花税为600元。4.因此,购买60万的二手公寓的税费合计为9000+12000+600=21600元。

60万的二手房过户费多少

房子满2年交1.5%契税过户。

如果满两年且为卖方唯一住宅,只需要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如果满两年为卖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

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如果未满两年(无论是否为卖方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

5.6%营业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2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2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手房满两年再出售的税率是多少。

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营业税: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5%缴纳营业税;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

营业税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5%缴纳。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还需要缴纳的其他费用相对较少: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工本费: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需要缴纳)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需要缴纳)公证收费标准: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房子满两年的好处

买二手房要交的主要税费有契税、个税、增值税、服务费、印花税、产权登记费等,其他的诸如产权印花税等只需要支付几块钱就可以了,而服务费很多地区已经取消了,产权登记费一般也只有几十块钱,所以算税费的时候主要计算的就是契税、个税和增值税。房子满两年的话购房者是可以节省增值税的,所以很多人会选择满两年的二手房,这个满两年是从房屋首次过户并缴纳契税的时间开始算起的。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法律分析:购置二手房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1、二手房房费;2、若二手房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缴纳:(1)银行按揭抵押公证费。抵押公证费是额的 1 ‰,不足 200 元的按 200 元征收。(2)按揭合同工本费 380 元 / 套。(3)商品房案值评估费为总房价的 3 ‰~5 ‰。按房价总额60万元算,过户税费约为50000元。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包括,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四)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的抵押物。(五)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六)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各级城市人民要编制年度用地,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七)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