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_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和证件
1.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2.二手房过户需要些什么资料
3.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4.买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5.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房和卖方都要准备好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房屋证、买卖双方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2、买房和卖方双方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也就是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的买卖交易过户手续繁琐,需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同时到场,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双方一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对不能到场的还需委托塔塔进行代办,买卖双方由于身份角色的不同,所需的材料也有所不同,那么二手房过小需要什么材料呢?
买方需要证件资料
1、房屋购买人如果属于未婚单身人士,应携带、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未婚证明,如果买方非本市户籍人士还需提供居住证。
2、购买方如果是已婚人生,需携带夫妻双方有效件、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购房初期完税证明等,如果买房非本市户籍人士还需提供居住证。
3、房屋购买人为离异的单身人士,需提供离婚证、、户口本、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离婚协议,如果有携带未成年儿童的,还需携带儿童所在户口本。
卖方需要的证件资料
1、二手房出卖人需携带个人有效件、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等,如果所卖房产具有其它共有人的,还需共有人同意并在过户现场签字确认,如果共有人未能到场的还需委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如果出卖房产具备满五条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本。
2、二手房出卖人所卖房产是通过继承得到的产权,还应提供原被继承人房产证复印件、继承遗嘱或继承公证书。
3、二手房出卖人如果对于房产有做过相应的债权抵押的,或其它抵押的,还需提供已处理完毕的证明书或还款证明,确保房产可交易状态。
二手房在过户前应了解房屋产权的完整、真实、可靠性等,还需检查二手房出卖人的有效明,确认房产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确保买方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过户需要些什么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下列资料:双方各自的件、复印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例如单身证明或是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缴纳有关税费,领取票据,最后方可拿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的户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二手房转让过户的申请材料如下,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在窗口填写或在市服务网下载打印),申请人明材料(如受委托,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明),双方夫妻明,房地产权证,如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权证等,存量房买卖合同,依法需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款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和税款缴纳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买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
一、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二、以下是 二手房买卖过户 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 非普通住宅 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 3、 个人所得税 (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买二手房过户需要以下资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7、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购置房屋后一定要过户,因为不过户的话,日后产生纠纷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对买房者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不管是买的二手房还是新房都要过户。那么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买卖双方明;3、卖房者婚姻状况证明;4、房屋核档证明;5、房屋买卖合同;6、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
1、合同签订
购买二手房双方有购买意向后,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前要约定好房款交付方式,以及首付多少,这些都应写进合同中。其次买房者要查看卖房者的房屋产权证,避免上当受骗。
2、办理
二手房在之前要先对房屋进行一个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的价格和评估家来决定放贷额,但有些银行只接受评估公司所评估的款项,因此在评估之前要先咨询银行。此外买房者要根据自己的条件来选择额度和期限,额并不是越多越好。
3、过户
二手房过户时,双方要带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购买合同以及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其次买方要带上房产证、过户收据等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4、放款
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就会放款,发放完成后买房者就可以向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发放后要按照规定按时还利息,但全部还清后买房者就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撤销手续了。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相关阐述,希望能给广大的朋友们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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