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中介会吃差价吗?怎样避免中介吃差价

2.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 买房必须提前了解这些!

3.一个做了十年的老中介,揭秘二手房交易内幕

4.二手房买卖都有哪些坑法官教您绕着走

5.买二手房避开这些坑!否则买了房也不是你的

6.二手房买卖的有哪些?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二手房中介怎么坑买方_二手房中介怎样坑买方

在商品房交易中,不少中介经纪人会利用购房者专业知识薄弱的弱点,用“意向金”、“诚意金”等措辞,通过偷换概念手段违规操作,从中赚取非法收益。日前,市消委会就莞民关注的房地产中介交易在在陷阱进行解答。

明确违约认定 降低交易风险

记者在访中了解到,收“诚意金”的做法,中介在交易过程中完全不承担任何风险,达不成交易,中介就没收“诚意金”作为佣金,这往往使买方处于不利地位。

对此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目前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服务中收取买家“意向金”、“诚意金”等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消费者与中介签订购房协议前,一定要看清楚协议内容以及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分析那些可能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并及时向中介公司指出。“如果一定要支付‘诚意金’,则要尽量和中介公司制订附加条款,明确违约事实的认定,将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对于不合理的费用,则完全可以拒绝,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此外,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东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有关规定》,中介公司不能强行收取或者代管房产交易款,买卖双方可自行结算交由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的专门账户作为委托,对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监管。

拒退“诚意金”或涉嫌欺诈

据了解,去年10月29日,李先生与中介签订了《认购意向确认书》,委托购买一套57万元的商品房,付了1万元“诚意金”,约定如果业主同意按约定条件出售,诚意金转为定金。如今,因双方有争议,李先生要求退回“诚意金”遭拒。

那么中介预收“诚意金”的做法,是否妥当呢?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认为,不妥当。中介利用“诚意金”的名义,企图预先把部分佣金囊入袋中,避免交易过程中受买主反悔、串通、被同行抢客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交易中止分文无收。“这种做法,中介为的是保障自身单方的利益,规避法律‘定金’的约束,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涉嫌欺诈行为。按规定,买方与中介公司只是居间关系,中介公司只能收取居间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交易不成,只能收居间必要费用

在中介服务交易中,时常发生因各方的异义,交易失败的现象。然而,中介往往在《认购协议书》中约定“诚意金”的条款,规避自己的风险。这种行为如何判断中介属于违规行为呢?

傅竹林律师认为,在实践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托人一定金额的“诚意金”、“意向金”,但这个预付款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是应该返还委托人的。“然而很多时候,委托人都不懂这个规则,在中介人貌似合理的言词中,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

据《合同法》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至于该必要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应当由中介公司通过证据加以证明。”傅竹林律师表示,如果中介公司无法证明其支出的必要费用,则必须将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给委托人。

温馨提醒

由此可见,二手房交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恰恰给不法中介钻空子形成是暗箱操作的空间,所以买卖双方应找有信誉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这样才更有保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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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会吃差价吗?怎样避免中介吃差价

如果向银行购买二手房,在条款中存在着很容易被忽视的两个“坑”,一个针对着卖家,另一个针对着买家。如果当事人签约时没注意,再遭遇不顺利,就极可能引发纠纷。杨文战律师提供的这篇文章,值得所有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认真阅读。

购买二手房,很多买家都要办理。而买卖合同中关于的约定,有两个条款是极易被买卖双方忽视的。而这两项条款所代表的含义,中介很少主动向买卖双方作详细解释。如款过程顺利,它们就不会造成影响,但如款因各种原因受阻,买卖双方就可能因此而发生纠纷,直到这时,当事人双方才注意到这两项条款原来是跳不过去的坑。

“当初不是这么说的!”“我之前根本就没看到这个条款!”作为一名律师,我在处理此类相应纠纷时经常听到这样的话。但是,打官司肯定要看证据,双方签字的合同,就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你自己没有注意到问题,绝不能成为免责的条件。

这两个一个针对买家,一个针对卖家的坑,究竟是怎样的呢?

一、对次数及办理时间如没限制,坑卖方

在房产交易中,任何一个卖方都希望尽快拿到全部房款,尤其是那些准备通过卖房改善住房需求者,其在卖房的同时还往往在买房,急着卖了房后去交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阻,事情会变得很麻烦。

必须知道一个常识:银行对于购房人的申请是很可能不批的。不批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如买方信用不够、银行近期没有额度、政策调整等等,很多时候银行对于为何不批,甚至不会作出解释。

还有的时候,因为银行不批贷或者虽然批贷,但额度没有达到买家的理想要求,就可能出现买家需要向第二家甚至更多家银行申请的情况,而每多做一次申请,获取的时间显然就要延后一段。

那么,买家在向一家银行申请被拒后,有没有权利再次申请?如果再次被拒,有没有权利再换一家银行提出申请?这样的申请到底可以进行多少次?

对于这些问题,很多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根本不会想到,如果买家提出的申请顺利获批,自然没问题,但如果买家向第一家银行申请被拒,再向第二家申请,卖家可能就不同意。

此时,如果双方发生纠纷怎么办?看合同!

合同会怎么约定呢?这并没有法定标准,但如果签约时没有特别要求,中介提供的合同对于的次数和时间通常是不会做限制的,很可能会约定“向一家银行申请不成,再向另一家申请,直到批准为止”。

也就是说,在理论上,买家一次申请不成,可以多次向不同银行申请。如果真的经历向三五家银行申请,那么长的时间和过程有几个卖家愿意呢?

但卖家即使不愿意似乎也没办法,因为合同约定可以多次,没有任何限制,这时,如果不配合买家申请或者毁约,卖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发生这种情况,卖家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否则,一定会引起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买家一次不成,而急于用款的卖家因此想解除协议的情况,他们甚至会大声喊冤:“当初没告诉我要这么长时间,还说很快就能办好,而且我确实急用钱呀!”但卖家所说的“很快办好”,在书面合同里是没有的。

作为卖家,应怎么防止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其实很简单,如果卖家急需用款、对余款短时间支付有较强期待,最好要求在合同中明确次数限制或时间限制,比如“最多不得超过两次”,再比如,“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如卖方不能收到买家的,买家有义务自筹款项支付余款”等。这样一旦发生不顺利的情况,就能按合同设定的条款要求处理了。

二、对不能取得怎么办没约定,坑买方

前面说过了,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获批准,有时换家银行申请就批了,但也可能换很多家银行都不被批准。如果卖家一直在配合但挑不出毛病来,这时,就要轮到买家来解决问题了。

如果根本就无法获得审批,或者因为各种原因银行不能足额批贷,此时,买方有无能力自行支付余款?很多买方在签约时可能根本没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此,我想告诉大家,这种可能确实会发生。

有些买方这时可能会这样对卖家说:“是银行不批,不是我不想买,现在钱贷不到,就不能算我违约了,所以,我们只能解除合同,请把钱退给我。”

现实生活中还出现过更奇葩的事:有个买家,明知自己信用原因贷不了款,也不肯自筹款项支付余款,仍然与人签约买房。因为房价已上涨,卖家同意不追究其违约责任,只想赶快解除协议另找买家。没想到这个申请被银行拒绝的买家竟然不同意:“房价上涨了另卖肯定赚钱,你要分点给我,我才同意与你解约。”卖家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买家被判赔偿后仍然不服气:“是银行不批贷,这能怪我吗?凭什么让我承担责任?”

通过购房只是买方筹集房款的一种渠道,对卖方来讲,不管通过什么渠道筹集房款,买方都有义务付款。而且事先如果没有特殊协商和约定,在二手房买卖书面合同或补充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如款不成,买方有义务自筹款项支付余款的条款。

对于这一点,很多买方在签约时根本就没看到,或者虽然看到了,但轻信自己能取得而忽视了这项约定。一旦出了问题,买方才重视此事,如果这个买方恰好又没有能力自行筹集余款,就会面临窘境。比如最近很多地方出台二手房比例限制政策,就可能导致即使能批贷也会影响额度的问题。

这时,如果房价在上涨,卖家不是特别难说话的人,也许会同意不追究或少追究责任,双方解除责任。但如果卖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或者碰到房价下跌,买家就会比较尴尬和被动。

作为买家,怎么防范这个风险呢?

我的建议是,买家如果确认自己只能通过购房,绝对不能自筹款项,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增设一个解除协议的条款,明确“在不能取得时买家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约定不承担责任解约,或约定以比较低的代价作为解除条件。”

如果担心银行只批部分额度,不能自筹款项补足房款,那么,在前面那句话的“”前面再加两个字,约定为“足额”就可以了。合同里有了这样的条款,就可以直接解决问题而不至于引发争议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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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 买房必须提前了解这些!

现在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买到的,但是现在的不良的房产中介很多,他们除了拿中介费之外,还要暗地里吃差价,这使得很多购房者买房买得很不放心。对此小编就来教教大家如何防止被房产中介吃差价!

一、中介会吃差价吗?

通常情况下,正规一点的房产是不会暗地里吃差价的,有的大型中介公司没有收房业务所以也不存在吃差价的情况,因为是第三方交易,所以代理费会收得比较高。有部分中介公司还是存在吃差现象的,但代理费会低一些。

中介公司吃差价一般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就是阻止卖家和买家直接见面。卖方将住房委托给中介后,会与中介公司协议签订一份代理合同,一般会约定好在一定期限内将该套房屋以一定价格售出。中介在拿到房源后,一帮会跟买家开出比合同约定价格略高的价格,并在客户看房、签约和过户的各个环节中阻止买卖双方见面。

第二种是卖家委托中介卖房时,在合同中约定好底价并规定超出部分按约定比例进行分成。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家见了房主,房主也会替中介保密。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因此不要相信小中介。

第三种是中介一旦发现卖家报价比市场价低很多时,会第一时间以公司名义把房子买下来,然后加价销售赚取差价。

二、怎样避免二手房中介吃差价?

1.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容易出现中介吃差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信息不透明。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务必要做到交易三方都到场,在这种透明交易的情况下,一旦房产中介耍花招,很容易就会被识破。

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

在不能见面的情况下,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

另外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房源

站在卖方的角度来讲,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而站在买房的角度来说,要警惕房源,有些只是房托根本不是真正的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候定金很有可能要不回来。

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千万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

5.请行家参考

通常来说,普通购房者往往难以对房屋价值做出正确判断。因此,小编建议还是找相关的专业人士陪同更好,可以让他们从专业角度出发,给出合理的房屋估值。

好了以上内容就是关于防止被房产中介吃差价的相关信息了。如今的社会发展的太快,房价一天比一天高,我相信大家也不想被房产中介给忽悠,因此大家要记住以上几点方法,这样在买房的过程中才能避免被房产中介给骗取差价。

来源:网络

一个做了十年的老中介,揭秘二手房交易内幕

二手房交易过程繁杂,大多数购房者又是初次置业,对于购房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所以落入交易陷阱的几率很大。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常见的交易陷阱以及规避陷阱的方法。

二手房交易常见购房陷阱:

不通过中介自助交易:对于许多二手房买卖双方避开中介公司进行交易的现象,是想节约费用而铤而走险。业内人士认为为了尽可能避免交易风险,买卖二手房还是应该找中介公司,特别是应当找一些可靠的口碑好的房产中介公司来交易。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比较复杂,既要出具住房证明,缴纳住房维修资金,还要进行网上放盘、网签等手续,从签订合同到真正过户至少需要一到两天时间,很多要求买卖双方同时在场,一旦双方时间不凑巧,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更长,这期间如果没有中介公司做担保,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支付的定金很难保证。

中介合同有陷阱: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成交的,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好提取中介费,部分不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

购房合约陷阱: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另外,像卢先生遇到的情况,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上的涂改是无效的,如果房东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款项,卢先生可以申请法律程序。

卖房者如何规避风险:

第一、选取品牌中介。

第二、交钥匙要谨慎。

第三、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第四、合同细节要讲清。

第五、私下交易要看清。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

第一、核实房主真实身份;

第二、附属设施最好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维修基金要结清;

第四、户口迁出要慎约时间和责任;

第五、前期费用要结清;

第六、房款分两次支付最安全;

第七、约定违约偿付时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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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都有哪些坑法官教您绕着走

中介为达成交易,往往给买家介绍房屋信息时,用装修刻意隐瞒房子缺陷问题,故意吹嘘房源,随意给顾客保证房屋物有所值的谎话,引导买家盲目购买。今天,我们看看一个做了十年的老中介,用良心给大家讲几点内幕,并提醒各位业主这样装修过的房子不能买!

一、交易黑幕

1.重新装修隐瞒房屋缺陷

很多业主或是中介为了能够卖一个好的价钱,会对已经破旧的二手房重新装修,比如刷墙、铺地砖等等,以此来掩盖房子质量、房龄、户型等弊端。但可想而知,表面的粉饰并不会解决根本问题,比如房屋存在漏水情况,虽然将墙壁进行重新粉刷,但依然不会解决漏水问题。另外,受利益驱动,所用的装修材料质量也不会很好,可能住不了几天便会原形毕露。

2.后续交易无法保障

中介是一个低门槛的职位,人员流动性很大。二手房交易流程繁琐,新入职人员不能准确掌握税费、银行汇率、审贷要求、公积金等复杂问题,9成中介往往只能充当带路的角色。

3.转嫁佣金给买家

目前市场上中介收费标准是收取买方和卖方各成交金额1%的佣金,名义上买卖双方各一点,其实中介挂的房价全部包含佣金。例如:业主卖100万元,那么中介挂在网上的价格就不会低于102万元,而多出来的2万元实际是由买家是支付的2%的佣金,由买家承担全部中介费用。

二、装修成这样的房子不能买

1.破坏承重墙

后果:降低整栋楼房的安全和防震系数。

原有房主在装修时在墙上穿洞、拆除墙体,扩大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都有可能会破坏承重墙,造成楼房局部裂缝,影响房间的抗震能力,缩短楼房使用寿命。

2.阳台负载过大

后果:阳台倾斜。

阳台没有梁柱支撑,承受的负荷较低,所以应选重量轻的材料进行装修。另外,连接阳台和室内的两堵墙是承重墙,如果被打掉,会大大降低阳台负载强度。

3.吊顶太大

后果:视觉空间严重变小。

也许有些住户为了追求豪华气派,在原有的吊顶上再镶两三层立体吊顶,这样不仅减小了房屋的空间面积,而且还不利于防火。同时更会使整个房间产生压抑感。

4.地板铺装大理石

后果:地板塌陷。

地面装饰材料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平米。大理石比同面积的地板砖或木地板重量要高出几十倍,如果地面上全都铺装大理石就有可能使地板不堪重负。

中介把控大量房源、暗箱操作、操纵房价的事情数不胜数。所以,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无论个人是租房还是买房,各位业主都应细心谨慎,以防上当。

买二手房避开这些坑!否则买了房也不是你的

合同签订后她反悔了,说丈夫对此事不知情;银行手续都办了,他却被指“违约在先”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因涨价导致的卖方违约占较大比例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法官给您支招

二手房买卖这些“坑”您得绕着走

二手房买卖中,由于涨价毁约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让买方、卖方都很闹心。法院近期受理的案件中,二手房买卖纠纷也占了较大比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买卖双方又该注意哪些问题?法官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访时结合近期判决的案例进行了总结和提醒。

案例1

合同签订后她反悔了说丈夫对此事不知情

年4月,原告孟某经中介介绍,决定购买被告吴某的一处房产。为表示诚意原告孟某当即给被告2万元的诚意金,并约定诚意金直接转成房屋购买的定金。

签过合同后,被告却一直不履行过户手续,甚至以办理银行解冻手续为由将中介保管的涉案房产证借走并再也没有交给中介。

庭审期间,中介提交了被告吴某所售房屋的钥匙,并说明钥匙是签过合同后被告交给中介的,被告还嘱咐中介,原告孟某只要交了首付款,办理好手续,就将房屋钥匙交给原告,没想到合同没有履行完,被告就不愿意卖房了。

被告方辩称,涉案房屋是被告吴某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但被告的丈夫对涉案房屋的买卖并不知情,所以合同无效;原告给的2万元诚意金是中介费,原告并没有向其交付定金和首付款,所以是原告没有积极履行合同。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2

银行手续都办了他却被指“违约在先”

年9月,耿某同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屋总价款70万元,用按揭方式支付,双方在20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耿某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佣金及定金5万元,其中佣金6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因李某房屋有需解除,房屋解压事宜由耿某协助办理,李某需无条件配合办理;定金5万元中2万元直接交付李某,剩余3万元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过户后扣除中介费用,剩余冲抵房款。合同签订后,耿某支付给李某定金2万元,交给中介公司暂时保管定金及佣金3万元(佣金6000元)。

耿某后期还缴纳了办理银行手续相关费用11000余元。眼看合同已履行过半,孰料在办理后续房屋解压手续时,双方起了纠纷,导致房屋未能如期解压。

协商未果后,耿某将李某告到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佣金及办理银行费用损失。

法庭上,耿某表示,自己已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银行办理了手续,作为出卖方,李某有义务将其房屋进行解押,“李某不按合同出卖价履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对此,李某辩称,合同中约定自己是以“办理”为主,应由耿某负主要义务,耿某违约在先。

惠济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证据和陈述,原被告各有过错和违约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4000元定金由李某和房产中介分别返还给耿某。而对于耿某佣金及办理银行费用的损失,由原被告各半分担。

提醒

要对房屋过户、交付及后续的物业交割做明确约定

在5月24日的管城区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该院第三巡回庭庭长孟永红介绍了房屋买卖纠纷的受理情况、案件特点、典型案例以及法院处理原则。据介绍,最近半年时间,管城区法院受理此类案件近200起。

孟永红总结此类案件纠纷最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因房屋涨价,卖房人违约所引起,此类纠纷所占比例较大;二是因买房人在支付房屋首付款时存在拖延现象;三是因为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导致合同拖延履行,甚至无法履行。

孟永红法官提醒,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买卖之前,应当对交易双方、中介机构的信用、履约能力做必要的了解。签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房屋买卖合同的文本,对各种意外情况和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诚信交易也是必须的。孟永红说,遇到房价上涨,有些房屋出卖人认为只要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数量有限的违约金就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然后将房屋再以高价出售获取利益。这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按照规定,守约方可以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后由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另外,一旦发生纠纷,要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如果出卖房屋需解押,双方如何约定解押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对方违约,要及时提醒并在沟通时进行录音或找第三方作证;如果通过中介介绍买卖房屋,要加强与中介的沟通,让中介证实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履行情况;而且,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过户、交付及后续的物业交割等的时间点要明确补充约定,让对方签字认可。

二手房买卖的有哪些?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跟其他城市相比,深圳早已进入存量房市场,二手房交易十分活跃。而二手房的交易要比新房复杂得多,很多购房者都是首次买房,有时候对于交易步骤一脸懵圈,甚至遭遇不少麻烦事。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二手房要注意什么!不然交完钱房子也可能不是你的。

一、 一定去正规的网站和中介

如果买二手房有中介参与,要找相对大的、知名的中介。中介的收费、服务情况要先问清。黑心中介神马的报道太多了,小编也不希望你遇到!

而且,还要和中介谈好,中介费的付款时间,一般来说是签完合同付一部分,过户后付一部分,省的太早付完钱,中介就不管事了。付完记得要,之类的问题,别怕麻烦,自己去找银行。

二、实地考察房屋情况

1、房屋自身建筑情况

如房屋户型、结构、朝向、通风、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配送的家具等,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2、房屋周边状况

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噪声、电梯、保安、物业管理、街道居委会等。

三、 看房子产权是否清晰

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确保房产安全无误,仔细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四、 看二手房的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卖房子时,有些费用长期拖欠,甚至已经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相关费用等。

五、 注意迁移户口问题

买二手房,有为了孩子就近读书问题才选择购买此房。如果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户口也迁不进来,就会发生纠纷。

因此,买房前可到相关部门(街道、居委会、派出所之类)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卖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能迁,就一定要与卖家就此问题在合同里讲清楚。

六、买二手房过户问题

①时间:确定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间。

②费用:过户所涉税收和费用谁出。这些要在合同里订好。

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中比较大块的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三项,(其余几项都很少一般就是几百块钱)。“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是合同中的常见陷阱,一般来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卖方负责,买方负责契税。

前几年都是卖方市场,不少买方为了抢房,都主动承担了所有税费,现在房价没那么夸张了,才会开始注意具体谁负责。还有一种情况是,事先谈好,以房价让利为条件,乙方可以同意在合同里写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房价低了税费也可以少交几百块。

③上证的人数:房产证上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妻子、孩子的如果要加,现在就一起写上,以后再加,麻烦的很。

④户口迁出:上一大点的最后一个问题,现在就订好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限。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新闻背景介绍:

今年2月,北青深一度报道了重庆二手房交易,100多名业主失去了总计价值过亿元的房产。报道发出后,有浙江、江苏等地的业主表示,他们正身处同样的困境当中。

具体的是怎么样的?

这批人员以中介店主、员工等身份,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业主信息,然后由其余人员伪装成买家,将业主带到某又某市级门店进行签约。业主看到是大牌中介,出于对品牌的信任,所以很快便完成签约,在所谓的买方支付约房款30%的首付后。

中介人员谎称买家要办理银行按揭,引导业主将房产过户儿,再过户的第二天,买家转手就将房产抵押出去,之后销声匿迹。

这批人员分工明确,在交易过程中各自担任不同角色,以谋图业主财产为目的,将业主引入精心布置的交易陷阱,手法娴熟的令人胆寒。

除了上面的情况,还有哪些二手房买卖的?

1、中介“倒卖”的精装房。

二手房,精装房,一天没有住过的房子,这种房有很大的可能是“倒房”,说白了就是房主急着用钱给放这种超低的价格,然后用超低的成本,用最差的材料装出来,当下最主流的装修风格,类似于售楼部的样板间,专门对那些新婚的小年轻,尤其是九五后的小姑娘,就喜欢看外边儿,但是里面都是纸糊的。

这种房子买完后就跟你一刀两断,电话一换,你也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两年以后,房子所有的缺点全都暴露出来了,这就是坑人的。

2、骗子找代持人。

骗子找个代持人付首付,签合同,走房贷流程,骗子在签订了购房合同,拿到房产证之后呢,就会跑去银行撤销按揭,然后再拿着房产证去另外一家银行申请抵押,之后拿钱跑路。

至于骗子为什么可以单方申请撤销按揭,这是很多地区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的一个漏洞,银行只需要对买方负责,虽然面前有三方参与,但是在按揭同意书下来之前,买方如果申请撤销,按规定银行是不能拒绝的,且不用告知卖方。

当然受害者们可以按照合同去法院起诉,但是往往没有什么用,因为直接和卖家签订合同的不是骗子,而是代持人,代持人们也是这个事情当中受害的一环。

关于如何避免上当受骗,说一些我的看法:

第一,对于普通人来说,房产买卖经验不足,很容易被各种套路欺骗,所以买卖双方在交易时一定要按正规流程交易,保障交易安全。

第二,除了团伙的无法无天的,中介也是难辞其咎,据业主了解涉案门店多次涉及民事纠纷,但依旧能挂招牌营业,这个其实是有很大问题的。

第三,这次的恶劣程度对楼市影响很深,当买卖双方都无法保证交易安全,那么对行业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没人敢买,没人敢卖,楼市很可能就毁在这些人手里。

第四,无论交易流程多么正规,也不要把房子卖给代持的买家,更不要为了赚代持费帮别人代持房屋,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背上巨额外债,更严重的还会影响征信,牵涉到刑事案件。

二手房买卖要注意哪些细节?

1、房屋是否出租抵押了,这个状态一定要了解清楚,否则会影响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房子抵押了,就不能过户,也就是说付了钱也拿不到房产证,如果被租出去的话,“买卖不破租赁”,不能因为所有权变了就可以把租房子的赶出去,也就说不能立刻入住或者装修的。

2、关于一些时间和细节一定要明确。

原房东户口迁出的时间一定要明确,交房的时间要明确,防止卖家恶意的拖延。还有房屋设施和物品要有清单,或者拍一个做证据,以防呢以后精装变成了毛坯。

税费承担一定要明确写好谁来负责这些费用,还有一个要去查一下物业费有没有交清楚,否则买回这些房之后会有很多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