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二手房买卖中介没有中介资质有效吗

2.买二手房一定要通过中介吗?

3.买二手房如何签订“居间合同”

4.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协议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模板有中介_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中介)

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业主出售、出租房屋时必须和中介公司签订委托书,但是中介公司为了掌握独家,一般会要求与卖家签订委托合同。

因此,在和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售房的委托协议书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委托协议书要写明委托人以及受委托人的相关信息。主要就是要出售房产的房产证登记的情况,有没有抵押、查封情况,有没有租客,有没有共有人等基本信息,和有可能对房产的转让产生影响的信息,这是业主委托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2、要明确委托的期限,尤其要注意约定清楚是独家委托还是一般委托。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独家委托还是一般委托,业主均有权随时书面通知终止双方的委托关系。

3、约定清楚中介公司受托的权限和意向价格及出现差价的处理。

4、要约定清楚中介公司存在吃业主差价或其他隐瞒、提供虚信息损害业主合法权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

签二手房买卖中介没有中介资质有效吗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有中介进行撮合,只要买卖双方自愿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交易。 二手房交易可以不通过中介,但自己一定要熟知整个购房的流程,因为二手房交易流程比较复杂,如果不委托中介,就意味着双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足够的精力,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购房手续、按揭手续以及过户手续等等,而且还要自行承担风险。

买卖二手房网签可以不找中介,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文本。签订纸制合同文本的,可到中介协会和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购买。

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1、选房看房;2、产权调查;3、签合同交定金;4、卖方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5、资金监管及申请;6、赎楼;7、房产过户;8、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9、交房。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首先要考虑如下因素:1、结构状况。由于购房者购买的是旧房,因此要特别注意房屋的结构情况,看看房屋的外部状况和内部格局是否完好。由于有些二手房在原房主住用期间经过改建,基本结构可能有所变化,应看看经过改建、加建的部分是否符合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对房屋的基本结构进行改建,破坏了房屋的功能,如装修时打掉了房屋的承重墙,造成对建筑物的危害,房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拆除还原。2、购买价格和住用期限。有的二手房就是因建筑质量不好,原房主才转手出卖。原房主在交易时,有意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如不经考察就购买,很容易受到损失。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_。对房屋质量的检_包括:①厨房和卫生间是否漏水。②外墙是否渗水。③墙壁是否有裂缝。④门窗是否有损坏。⑤楼地面是否拱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用特定形式。

买二手房一定要通过中介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没有资质有效。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合同内容合法、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其法律效力与中介有无资质无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买二手房如何签订“居间合同”

其实买二手房现在主要的途径好像就是通过中介,就是使自己找的房源,最后过户的时候还是要靠中介,我们家是去年买的房子,也是二手房,当时查了好多资料,也看了好多关于二手房的信息,当然其中也有好多中介骗人的资讯,但是最终我们还是找了中介。

那个时候其实我和我老公也挺担心的,毕竟也是第一次和中介打交道,之前我们租房子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在城中村,后来一次是直接找的房东,最后这一次就直接找的我朋友,和朋友一起合租的,朋友之前的室友搬走了,我们就搬进去了,之前一直不找中介也是害怕被骗,可是买房子的时候,新房子还可以去售楼部,可是二手房呢?

现在虽然可以通过网络找房子,我们也这样试过,可是找到之后,什么都没谈呢,房主就问,你们那有合适的中介吗,我们着急用钱,希望可以尽快过户,我说中介好说,我尽快找,可是等我回家把情况跟老公说了一下,老公让我问问能不能先付定金签合同,可是等我再打电话的时候那个房子已经被人定了。

后来就在58上发布了买二手房的信息,接到的都是中介的电话,不过现在正规的中介也不会让先交钱,都是有房源了拉你看房子,然后约房主谈价钱,各方面都合适了才交定金,不过有一点,首先看过业主的信息,还有房产证,都要看原件,而且最好是去物业那边确认一下,我们当时就去了,物业的信息和业主的一样我们才谈价钱了。

而且就是真的找中介了也不要什么事情都靠中介,很多事情还是要靠自己查的,找中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过户,其实房源可以自己找,但是过户自己却不行,很多流程,很多规则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操作,就是给我一个房子我也不会过户,但是人家中介是专业的,找一个靠谱的中介可以省很多事情,他们什么都会帮你办好的,除非需要本人出面的,其他的都可以办理了,而且每个流程需要什么资料,他们也提前会告诉你让你准备好,对于我们这样的上班族真心省了好多时间。

所以,不要担心找中介,他们也只是一个服务性质的公司,但是有一点,找中介的话还是要找当地知名的,比较大型的中介公司,大型的中介公司一般跟房管局那边的人比较熟,人脉广。还有就是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他们每一天要经手的好多套房子,不会只坑你一个的,所以,不能说中介不会靠谱,只能说有些中介不靠谱。卖二手房对于我们这些没人脉的人说,还是要找中介。

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协议问题

但是和任何行业一样,房产中介行业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如果购房者对如何签订买卖房屋的“居间合同”一无所知,也很容易掉入中介预设的陷阱,导致自己权益受损。 那么,买二手房该如何签订“居间合同”,需要留意哪些要点呢? 《居间合同》的作用 由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有两大作用: 1、确定订立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居间合同》中要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比如房屋面积、位置、总价,以及房款(定金、首付、等)支付方式、过户及交房的时间,并约定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间。 2、确定上下家与中介的关系。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上下家支付中介佣金的时间和标准、如果上下家违约致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时分别对中介承担的责任等。 由此可看出,《居间合同》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合同,既有买卖合同的内容又有居间合同的内容。《居间合同》实际上包括了三个合同: 一是上下家的买卖合同;二是上家与中介的居间合同;三是下家与中介的居间合同。 上下家在日后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将依据《居间合同》条款来签订,所以《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买卖流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务中,因《居间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远远多于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因此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要特别注意。 签订合同的流程 《居间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如果《居间合同》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须让上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如《居间合同》中没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将下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上家,让上家出具《定金收据》;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下家要特别注意:几乎所有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了下家交给中介的是意向金,但一旦上家对《居间合同》予以签署并收受了“意向金”,那么“意向金”就变为“定金”了。 “意向金”与“定金”虽然指的是同一笔钱,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意向金”相当于“订金”,允许反悔而不用承担责任。“定金”则不允许反悔,如果买方没有正当理由毁约则会失去定金。同理,上家收受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反悔不卖,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视情况约定买卖条件 根据上家有无抵押、是否需要用下家的首付还贷、下家是否等情况,在《居间合同》中应约定不同的买卖条件,不同买卖条件中双方要重点防范的风险是不一样的。 实际操作中通常有以下六种买卖条件: 1、上家没有抵押,下家也不,房款全部用现金支付。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2、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资金还贷,下家要。这种情况一般也较为少见,因为上家通常都需要用下家的资金来还贷。 3、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首付还贷,下家不。这种情况较多。 4、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的首付还贷,下家要。这种情况最多。 5、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资金还贷,下家不。这种情况较少。 6、上家无抵押,下家要。这种情况也较多。 总的来说,下家要特别注意上家有且要用下家首付还贷的情况,确保首付款不被上家挪用。 对户口迁出作约定 原住户的户口问题是购买二手房后常常遇到的,如果对户口问题这么约定“甲方若不按时将户口迁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上非常缺乏操作性。 但是,许多居间合同就卖方户口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问题,都作了类似的约定。 户口迁出问题之所以不能按上面这样的约定,理由如下: 第一,目前法院认为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职权,对起诉要求户口迁移的案件目前均不受理,下家无法强制要求迁出户口,唯一能做的是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 第二,上家不及时将户口迁出而给下家造成的损失难以量化,因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不及时迁出将上家的违约责任予以细化,使之更有操作性。 防止对方违约 《居间合同》中已确定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在于房价波动较大,一方毁约的话能得到更大的利益,因此,要么明确表示不签买卖合同,要么就以各种借口故意拖延,甚至有的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增加不合理的条款,或变更《居间合同》中的主要内容,以此达到毁约的目的。 如果有迹象表明对方准备违约,一定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 1、要在《居间合同》约定的时间到签约地点(如中介公司)等候对方,如果对方未如约前来签买卖合同,或者虽然来了但最终未签订合同,则下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约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约的《证明》或者《备忘录》。 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的约定给对方签约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下家应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3、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到签约地点如中介公司,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或者《备忘录》,证明对方未来签约或者虽然来了但最终未签订的原因。 这样基本形成了对方违约的证据,可以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一般不可以的。

1、卖方与中介是否有委托协议条款。如果有,中介是代理人,他代理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的卖方承受,被代理人(卖方)不卖房,即不履行合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卖方与中介没有委托协议条款,卖方有权从签订合同起一个月内以通知对方的方式撤销合同。但是,超过一个月不撤销,卖方撤销权消灭,该合同有效,合同当事人是中介(买方)和卖方。此时,卖方不卖房给中介应向中介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当然,后一种情况,中介可能也不会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买业主的房子,因为他要承担过税费用很贵的,可能超出他所得到的佣金。此时卖方可以与中介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取消交易。

补充:可以。因为合同是房屋未经共同共有人同意的处分,是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妻子可以不予追认合同使合同最终无效。依据是物权法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物须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