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手房售房信息_郑州二手房出售信息同城
1.郑州公积金个人最高额度是多少?
面积上判为非普通住宅。
营业税:合同价格*5.56%;(合同价格-原价)*5.56%,二选一取低征收;
个税: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原价)*20%,二选一取低征收;
产权满五年卖出方出售家庭单位唯一住宅免征。
契税:合同价*3%;
印花税:0.5%*合同价。
郑州公积金个人最高额度是多少?
千万别去正天置业,非常非常不靠谱!没买的时候承诺的很多,等你买完会比正天置业中介给你预算的多处好几个点,说好的过户事情一推再推,重要的是还给客户提供虚的错误的信息还不肯认错,态度很不好,千万别去正天置业中介!!!
一、郑州公积金个人最高额度是多少?
郑州公积金上限最高70万。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金额45万元;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金额为35万元。
额度及计算方法:
郑州住房公积金额度
(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所购房产为期房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拥有所有权且为买受人的房产,下同),再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转按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
(3)、转按揭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及房产评估总价的60%,且不超过商业本金余额限定;
(4)、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上街分中心、县(市)管理部最高限额为30万元。
(5)、借款人的具体额度依上述条件结合借款人的年龄、家庭收入认定。
公积金额度的计算方法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月应还款总额]×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月应还款总额]×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额度
计算公式为:额度=房屋价格×成数
按照最高限额计算的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
二、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每月缴存223元,本人25岁,连续缴纳两年了,准备买房,最高能带多少额度?
能贷30万左右计算公式:[(借款月工资总额借款所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贷能力系数-借款现月应款总额]×期限(月)
三、郑州公积金最高贷多少
法律主观:郑州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最多能贷60万!新政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购房意向但之前没有仔细了解的朋友们可要看清楚了!一、放宽申请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曾在异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申请条件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提高最高额度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的,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三、调整最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或上笔公积金未结清的家庭发放。四、简化办理手续办理公积金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由发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五、调整存量房期限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15年。六、暂停办理"转按揭"业务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转公积金(即“转按揭”)业务。这次的公积金政策调整是国家330新政后,对郑州楼市的又一大利好消息。
四、郑州市公积金最高额是多少钱?如果不够的话怎么办?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须知
对象
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
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明;
2、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加金额等于所购房产总价款;
3、申请前,借款人(即购房人)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或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
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注:①上述1-7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二代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结婚的、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最近30日内出具的未婚(未再婚)证明;②所购房产在郑东新区的,需提供《郑州市郑东新区房地产个贷抵押档案袋》、《郑东新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③借款人或配偶为非郑州市级公积金缴存户的,由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无在还公积金的证明;未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由单位出具证明。④购买二手房不提供5-9项材料,但需提供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买卖契约和首付款收据。⑤转按揭不提供5-9项材料,但需提供房产证、原合同、原抵押合同、原购房合同、原近24期的还款记录及本金余额证明等材料,用商业购买二手房的,暂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用a4纸。
额度、期限、利率
1、额度:
(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所购房产为期房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拥有所有权且为买受人的房产,下同),再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转按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
(3)转按揭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及房产评估总价的60%,且不超过商业本金余额限定;
(4)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上街分中心、县(市)管理部最高限额为30万元。
(5)借款人的具体额度依上述条件结合借款人的年龄、家庭收入认定。
2、期限:
(1)购买商品房时(含经济适用房)最长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时年限加房龄应不超过30年;
(3)借款人年龄与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延长5年)。
3、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执行最新利率,不再另行签订合同或通知借款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利率的1.1倍执行。
程序
1.排号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认定资格(二手房、转按揭);
2.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3.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5.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领取《委托合同》、《抵押合同》。
注:办理需要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如果有)同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出具公证委托书。
还款方式提前还款
自发放之日起一年后,借款人无逾期时,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本息。每月6-10日的工作日为受理提前还款业务时间(节日顺延)。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须为1万元以上(同时申请缩期的,部分还款本金额需达到余额的40%以上)。因数据传送要求,借款人当月的正常还款日不能办理该业务。
备注1.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在中心同一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并办理的,申请时或正常还款1期后可办理公积金自动冲还业务(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查阅对应业务须知)。
3.申请地点:在郑州市区内购房的到①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百花路46号附8号)或郑东新区办事大厅(cbd内环九如东路与九如路中间)申请;在上街区及县(市)购房的到对应分中心和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
4.受理时间:每月1-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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