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表2022年_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表2022
1.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5篇)
2.2022年大连落户口需要的材料?
3.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2
4.多地购房优惠政策期限延长 “稳楼市”政策持续发力
5.厦门住房商业利率厦门房利率2021
6.全国限购城市名单2022
自“三条红线”实施以来,“去杠杆”已成为房地产行业2021年主要关键词。房地产行业去杠杆从控制风险到产生新的风险,下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迎来适度纠偏。年初,土地市场供应端发生巨大变革,“两集中”供地新政在2月末重磅出台,而后第二轮和第三轮集中土拍迎来规则调整,土地端政策从控“名义地价”演变至控“实际地价”。
2021年底,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央行、住建部等最新表态中,均提及“良性循环”。在坚持“房住不炒”主基调下,2022年,“良性循环”无疑将成为重要关键词。
73省市249次加码
2021年,73省市、249次政策加码,这在房地产历史上并不多见。“房住不炒”主基调之下,地方调控趋于高频化和精准化。
从政策内容来看,主要涉及限购、限贷、限价和限售政策的再升级,以及增加房地产交易税费、落地二手房参考价、新房积分摇号和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等八个方面内容。
部分城市政策加码频次多达20次,比如深圳和广州,深圳重点强化信贷资金管控,广州分区域精准化调控,天河、黄埔、南沙等热点区域依据市场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调整政策措施。上海政策加码也达到了13次,多管齐下严堵政策监管漏洞。
图:2021年历月各省市政策加码频次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楼市调控从新房市场延伸至二手房市场,深圳、宁波、成都等15城落地二手房参考价。
2021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持续转冷,市场形势愈加严峻,房企打折降价常态化。长春、昆明、岳阳等19城落地“限跌令”,长春、哈尔滨、南宁等39城通过财税刺激托底楼市,主要涉及购房补贴、降低房地产交易税费。
各地调控政策叠加“三条红线”、房贷管理“两道红线”持续发力,银行业金融机构急于“收伞”,部分房企频频暴雷,加之北京、厦门、石家庄等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房企流动性危机进一步加剧,再加上部分城市出台“限跌令”,房企回款速度放缓,自救能力进一步弱化。
首提“良性循环”
一系列监管从严背后,房地产行业去杠杆从“控制风险”到“产生风险”。9月末,央行第三季度例会定调“两维护”: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政策风向迎来转折。
12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这是“良性循环”一词首次出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中。
紧接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定调,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12月27日,央行部署2022年工作,再提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进入2022年,1月以来,地方两会陆续召开,从各地公布的工作报告看,多地继续强调“房住不炒”、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满足购房者合理需求被多地屡次提及,其中北京、河南、重庆等地均提及“房住不炒”以及“良性循环”,例如,北京提出,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1月25日银保监会也在2022年工作会议中强调,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房地产是支柱产业,住房更是居民的消费,支持居民自住以及改善性购房消费,保证正常房地产交易平稳运行,才能更好的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
长效机制将形成闭环
2022年政策端将何去何从?
整体来看,房地产政策层面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加快构建高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住房制度,重点解决新市民、困难群体住房难题,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短期内,“四限”调控仍将从紧执行,尤其是核心一、二线城市,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并严堵政策监管漏洞,但政策加码频率将趋势性下降。房地产行业去杠杆还将继续落实下去,倒逼企业降负债、居民降杠杆。房地产税也将尽快推出,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坚持“房住不炒”,“四限”、去杠杆、房产税等长效机制将成闭环。
去杠杆仍将是房地产行业主旋律,房企融资的“三条红线”、房贷管理的“两道红线”还将继续落实,但去杠杆节奏将适度控制。
居民消费端,按揭有望继续松绑,主要体现于提高个人按揭额度、缩短放贷周期、下调房贷利率等,进而支持居民自住以及改善性购房消费,保证正常房地产交易平稳运行,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
企业端,涉房融资或将解冻,房企整体融资环境有望明显改善。支持房企合理正常融资,有序引导企业销售、购地、融资等经营行为逐步回归常态。“问题”房企仍需去杠杆,并将杠杆率、负债率降到相对安全的水平,预计融资环境较难实质性改善,资金周转压力或将不断加剧。
总结
继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后,“良性循环”无疑成为2022年房地产行业政策不容忽视的关键词。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包含土地、开发、融资和销售各个环节,在“房住不炒”主基调下,落实过程中仍将有较长一段路要走。
整体而言,房地产行业仍需要走平稳健康发展的“软着陆”路线,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短期内,“四限”调控仍将从紧从严。对于企业而言,“降杠杆”仍然是未来发展的关键词。
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5篇)
题主是否想询问“厦门宝华花园是安置房吗”?不是。宝华花园是厦门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造的商品房小区,并不是安置房。宝华花园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是一处风景优美、地段便利的优质小区,截止2022年11月3日,该小区共有住户5000人。
2022年大连落户口需要的材料?
买卖合同 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更多二手房买卖合同请点击“ 二手房合同 ”查看。
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1
甲方姓名(卖方):___________
乙方姓名(买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位于_____省______市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该建筑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 甲方首先确保该房产为甲方所有、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合法,土地产权清晰,市政规划不受影响,不存在单位房屋侵权、不存在房产查封冻结、不存在继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时租赁等情况,产权清楚无纠纷、无抵押、无设定他项权力,若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八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 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20__年__ 月__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2
甲方(出卖人):______件号码: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件号码:___
(注:甲方如有多个产权人,必须全部产权人共同签订,否则合同无效)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 平方米;
(注:面积必须严格按照房产证面积填写,赠送面积在其他条款注明)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注:四至房屋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墙体的位置或坐落)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乙方在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 ______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注: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能超过总房价款20%;如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 收据 。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 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 报告 及主管部门要求的 其它 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份,乙方留执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经纪人(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号附近的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订约信息;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
(六)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拟的基本情况:
(一)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层次:_________层,房屋结构:_________,土地所有权为:,的价格_________元/m2;
(二)经交易双方确认的价格。
第四条 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交办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并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七)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八)丙方应告知乙方:房地产交易相关部门应收取的税金、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标准及办事时限。
(九)丙方应协助、指导乙方签订合同。
(十)丙方应协助乙方到 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乙、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 人(丙方)签章: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4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二手房买卖合同电子版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圆(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今后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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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2
一、2022年大连落户口需要的材料?
3.户藉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出具);
4.居民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都需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需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印章;
7.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补盖);
8.购房原件及复印件;
9.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如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
14.如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如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如款打印还款明细;
17.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生育部门出具);
18.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
二、支持人才购房成楼市调控新路径:最高千万补贴,定向放开限购
给策......对人才购房政市政策的重要方向之一。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已有包括福建厦门、辽宁大连、山西太宣城、河北沧州、、安徽池州、湖北大冶、云南楚雄、河南信阳、江西高安、海苏常州、浙江嘉兴、辽宁沈阳、浙江舟山、广东南岳阳、广东梅州等近30城出台的楼市政策中定向对人才群体给予适度倾斜。
在对支持人才购房的政策公积金额度、人才给予购房补贴以及优化限购政策等。
在优化限购政策方面,以福建厦门为例,5月25日协会消息,为吸引人才来厦就业创业,求,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
辽宁大连更为直接。5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的通知》,《通知展紧缺人才,可按家庭需求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住房,不受房屋套数限制。
此外,海南海口、浙向优化限购政策。
5月15日,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通知》中显示,在落户海南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方面,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家庭成员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员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购买1套住房。
浙江嘉兴于5月13日出台新政满足非嘉兴市户籍人才合理住房需求。新政提出,对非嘉兴市户籍的各类人才,在嘉兴市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参照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相关购房政策。
除了优化限购政策,多地也通过上调人才公积金额度更好满足人才合理住房需求。山西太原、湖南湘潭、安徽宣城、河北沧州、山东枣庄、云南楚雄、河南信阳、江苏扬州、江苏常州等十余城于近期提高人才公积金限额。
以山东枣庄为例,该市政策明确,符合枣庄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最高额度同步提高至2倍。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并且双方符合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
江苏常州提出,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条件的,最高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湖南岳阳对人才覆盖的范围更广一些。新政显示,岳阳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且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
实实在在的购房补贴、消费券也在各地新政中频现,更有城市开出千万购房补贴引才留才。
以江苏无锡为例,5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经开区和惠山区分别发布人才购房新政,其中梁溪区对A类人才购房最高补贴可达1000万元、经开区A类人才最高可享受800万元购房补贴、惠山区对于在5月份买房的购房人,给予每户1万—2万元惠民购物消费券。
山东日照提出将设立人才住房发展基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含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本人或其家庭在日照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可享受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发展基金购房补贴。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办公室于5月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也明确对人才购房需求予以支持。按照新政,对符合《岳阳市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发〔2021〕17号)要求,且在市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技师6万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人才购房的支持,既有助于提振购房需求,也有助于保障人才权益。提高额度和增加补贴,将在很大程度上助力此类群体低门槛购房。此类政策下也将带来城市人口结构的优化,有助于在带动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同时提高城市竞争力。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梁楠亦指出,人才这类青年群体同样是真正的住房刚需群体,各地针对这类群体进行适度的政策倾斜,符合“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更是体现了对于人才安居的一个保障。另外,发放人才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额度等举措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进而降低了人才的购房压力,有利于解决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2022年以来,多地出台人才购房补贴、提高额度等相关政策,释放更多合理购房需求。从城市能级看,一线城市政策预计继续以微调为主,以引才或纾困为突破口维稳市场;二线城市除人才购房、提高额度外,限购、限售、限贷方面仍有优化空间及预期,三四线城市或更多地与人口人才政策结合,发放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额度等继续跟进。
陈文静认为,人口是房地产市场良好发展的基石,当前部分城市放宽人才落户政策,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未来各地住房政策与人口政策、租赁政策、人才政策等结合或是重要方向,针对特定人群优化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政策更加精细化,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三、2022年大连落户口新政策
2022大连落户新政策为:主城区为需购买单套新房70平以上全款或还清,二手房90平以上或非住宅70平以上全款或者还清,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一)暂住人员落户条件1.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2.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3.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二)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大连落户口最新政策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具有普通中等专科学校学历或四级国家职业资格;3.与新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4.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三)公务员落户条件1.经市级以上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录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2.经我市各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四)有住房者落户条件1.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2.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3.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米;4.个人在新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五)、公众在办理大连落户口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件、相关材料。1、引进人才落户: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迁入人员的原籍户口簿。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由人事局人才中心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持学位证书,下同)或职称证书。符合正处级以上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办理的,还需持任职命令。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下同)。特殊情况的,持相关材料。2、两地生活人员落户: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书。符合特困的,还需持特困证明。3、干部落户:市、区办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按符合在连落户条件所需的材料(如入伍通知书、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家属户口簿、部队任职命令、调令、家属随军报告表或其他特殊条件留连的证明材料)。4、军官家属随军落户: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部队任职(调级、晋职)命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多地购房优惠政策期限延长 “稳楼市”政策持续发力
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2:
各区人民,市直各委、办、局扰核,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一)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院、中央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
国家人才(科技)、省级人才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获区委、区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茄粗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五)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缓纳掘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二)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其他规定
(一)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按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
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炬管委会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二)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四)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
厦门住房商业利率厦门房利率2021
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地楼市相关政策会保持连续性、稳定性,体现出对购房市场积极予以支持的政策导向。
连日来,已经有浙江省义乌市、河南省开封市、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等多个地区延长购房优惠政策期限,其中义乌市等部分地区已经将购房契税补贴延长至年底。11月10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现在只是政策的延期,还没有开始相关补贴申报的流程,具体推进时间节点尚不清楚。
对此,相关业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此类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会保持持续和稳定,短期内不会收紧。
近期,义乌市、开封市、绍兴市越城区等地延长了购房优惠政策期限。
部分地区延长购房契税补贴时间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对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在购房契税补贴方面,义乌市延长了契税补贴时间,截止日期由原来的9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此前,义乌市发布购房契税政策,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
同时,义乌市还鼓励房企开展“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团购”10套、20套、50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可以分别再下浮2%、3%、5%以内。
“上述政策可能仅仅停留在公布阶段,目前还不能进行契税补贴申报。”11月9日,义乌市一位中介人士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从现在情况来看,此次的契税补贴政策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还不是特别明朗,是否会带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尚需观察。”
11月10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时称,“现在只是政策的延期,还没有开始相关补贴申报的流程,具体推进时间节点尚不清楚。”
除了义乌市外,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日前发布消息称,将《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中原定给予房地产交易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补贴的截止时间,从2022年9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不仅是义乌和绍兴,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河南省开封市、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等地也发布了延长契税补贴时间的通知。开封市发布公告显示,补贴对象由原来的“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不含二手房)”,延长为“2022年11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不含二手房)”;契税缴纳和补贴申报时间也相应延长为“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12月20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并在12月30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
而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补贴30%的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享受补贴政策。
郑州等地执行“延期还贷”政策
新京报记者经过梳理发现,近日多地出台“稳楼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不仅是延长购房契税补贴时间,在信贷还款方面也实施延期政策。
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多家银行执行针对企业和个人住房按揭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按照现有的延期政策,郑州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单次最长给予6个月(180天)的宽限时间。延期期间,不计收罚息复利,不算逾期并进行征信保护。如延期到期后客户受疫情影响依然无还款能力,将根据客户情况再次进行延期,给予最大程度上的保护。
交通银行河南分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地区,总行出台了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政策,流程很快,最高可延长6个月。
此外,山东省济南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梅州市等地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也出台相关政策。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11月1日发布通知,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执行。
业内:楼市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多地延期执行购房契税减免、补贴政策也是在预料之中。早在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城市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利率下限;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政,今年10月1日至明年底,符合条件的居民换购住房可退个人所得税。从而可以看出,对于稳定房地产,相关优惠政策在今年第四季度继续执行是一个大的方向。
李宇嘉从市场角度分析认为,今年三四季度房地产市场的表现并不好,从近期的楼市表现来看,将上述购房补贴、税费、公积金购房等方面优惠政策继续叠加实施,可以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和门槛、鼓励更多需求入市,以及降低开发商交易成本等,从而保持楼市的稳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从房地产市场行情看,当前房地产方面的压力还是比较大,上述政策的延期还是符合预期的。但是,这些政策尤其是契税会涉及财政压力,有些地方不会将政策时间拉得很长,根据各地环境确定不同的执行时间。整体来看,各地的相关政策肯定还要保持一个连续性、稳定性,一般不会发生政策收紧现象,这也体现出对购房市场积极予以支持的政策导向。
全国限购城市名单2022
厦门首套房30年利率
厦门首套房30年利率4.4%。根据查询相关显示,按揭30年,等额本息,银行加点不变的情况计算,厦门LPR降低之后,首套房贷利率为4.4%,4.3%加10bp。
厦门住房抵押利率
月息0.35%,年化利息4%。厦门的房产抵押期限一般最长可达5年,选择一次抵押、多次循环使用,最长授信期限可达30年。厦门地区的房产抵押利率一般在月息0.35%,年化利息4%左右。
按揭买房利率是多少2021
1、日前,信息网发布最新数据显示,11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5.36%,相当于基准利率1.09倍,环比10月上升1.13个百分点;通过对多个城市的数据监测显示首套房平均利率中,最低值为厦门4.93%,最高值为郑州达5.77%;2、二套房平均利率比一套房更高达到5.60%,回顾去年同期二套房利率数据是5.39%。在统计的众多银行中,除36家停贷的银行分行外,大多数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20%,更有16家银行分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达到30%。(二)房子按揭形式利率:1、住房商业利率:央行基准利率并未改动一年期4.35%,1-5年前4.75,5年以上为4.9。而在此基础上,目前住房商业利率平均5.39%,基本上是基准利率的1.1倍,而商业利率范围在基准利率4.9%-1.2倍之间,首付最低3成,最高7成。2、住房公积金利率:根据公积金的年限分,5年以内(含5年)为2.75%;5年以上3.25%。3、组合利率:组合利率是在上述两种形式的基础上执行。
2022年房子利率是多少
住房利率是多少?
住房利率就是指买房的利率,其计算公式为利息=金额乘利率乘期限=金额乘天数乘日利率=金额乘月数乘月利率=金额乘年乘年利率。
二、住房利率
2017年11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5.36%,相当于基准利率1.09倍,环比10月上升1.13个百分点;
监测的35个城市首套房平均利率中,最低值为厦门4.93%,最高值为郑州达5.77%。2017年11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最低的城市前十分别为厦门4.93%、上海4.94%、昆明5.02%、珠海5.25%、太原5.27%、沈阳5.28%、天津5.28%、成都5.30%、哈尔滨5.30%。
二套房平均利率为5.60%,去年同期数据是5.39%。533家银行中,除36家停贷的银行分行外,278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44家银行分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5%;有149家上浮20%;16家银行分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0%。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全国最低房贷利率是多少
在此之前,全国范围的最低利率水平一般都是4.1%,个别地方、个别银行能做到3.9%,而3.8%则是少之又少,几乎没有。
但这个“3.8%”,刚刚开始两天,又被打破了。
最新消息,珠海目前已有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最低可按3.7%操作,且无其他特殊要求,即日起就执行!
在媒体的求证中,有银行表示昨天下午就已收到通知,且已经执行,也有一些银行表示,目前未收到通知。
目前,这一利率水平为全国最低。
我们知道,房贷利率的下调,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买房人,可以减轻还贷压力。
这一次首套房贷利率从4.1%下调至3.7%,月供又可以减少多少呢?我们来实际换算一下,以100万30年为例:
如果按照4.1%的利率执行的话:等额本息的话每个月还贷4831.98元,利息总额73.95万。
若按照3.7%的利率执行的话:等额本息的话每个月还贷4602.83元,利息总额65.7万。
因此,这一波下降,100万30年的,整体少约8.25万的利息和每月229元的月供,实打实的降了成本。今年以来,地方延续楼市宽松政策,继续出台优化政策,促进楼市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有,解除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调整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延长消费补贴,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额度,明确认房不认贷,鼓励团购买房等。
不过,购房者最关心的可能是房贷利率,因为大部分购房者并非全款购房,要通过银行来完成交易,一般是20年,30年,利率的些许变动,对最终实际的支付成本都会有很大影响。
现在,好消息来了,首套房的利率再次下调,最低到了3.7%,多个城市都进入了房贷利率3时代。
今年1月央行、银保监会宣布建立首套住房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后,已有多地调整首套房利率,从最开始的三四线城市,向郑州、厦门等更高能级城市蔓延。
2月1日,南宁市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下限,按照现行LPR,南宁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将下调为3.7%。
3.7%的首套房贷利率目前为全国商贷利率最低,同处这一水平的还有珠海、株洲和常德。
3.7%的房贷利率,已经是历史最低水平。
福建厦门首套房利率从原来的LPR-20基点调整到LPR-50基点,也就是3.8%。如申请了30年的100万元,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每月能省下170余元,一年就能省下2000元,30年也能省下几万块,要知道,这只是和前期的利率相比,要是和此前最高利率相比,省下的利息会更多。
2023年,楼市会怎么走?
成交量一定会比2022年要高,很多地方在去年年底就出现了翘情。
从去年年底开始,北京就已经出现翘情。新房日成交量突破700套,二手房突破900套。
元旦期间成交较去年上涨80%,较2019-2022年元旦日均成交面积上涨300%!
深圳2023年第一周,全市二手房成交587套,环比增长19.3%。
武汉去年元旦期间新房成交同比去年增加284%;佛山取消限购后一个月,成交量也明显上升,热门地段开始涨价。
石家庄、廊坊及天津等城市增幅均在40%以上;贝壳50城1月上旬日均二手房成交量较去年12月日均增加39%。
2023年,楼市迎来小阳春行情将有很大概率。
当然,这里的回暖指的是成交量。
一般人可能更关心房价。
如此多的利好措施,房价会不会大涨?
2023年,房价不会大涨,没有大涨的基础。
一方面是现在房价依然处于高位,虽然楼市有回暖迹象,但依然处于筑底阶段,趋势不支撑房价大涨。
另一方面,楼市利好,并不是为了让房价上涨,就跟以前楼市调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房价下跌是一个道理。
会不会大跌呢?
也不会。
楼市的利好还将继续出台或者升级,部分城市还出台了限跌令,基本上封杀了房价大幅下跌的空间。
再说,房价也不能大幅下跌,中国家庭资产的70%都是房产,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来自银行的房贷,房价下跌幅度过大,过猛会影响到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房价都没有大跌的基础。
2023年,房价将会在一个小范围内窄幅波动。
不出意外,2023年的楼市行情,一定会比2022年要好。
最新限购政策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四)深圳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该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六)厦门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七)杭州
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2017年3月杭州限购政策再加码
3月2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2016年9月19日实施部分区域限购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级限购措施基础上,根据市决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此次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55.750,0.00,0.00%)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2、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1年升至2年。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农历春节过后,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贾*华教授认为,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供求关系紧张。加大限购力度和范围,有助于抑制投资性需求,有助于保护真正刚需,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助于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八)南京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南京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一套住房。
(九)天津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十)郑州
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12月21日又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十一)成都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2017年3月成都限购政策再升级
3月23日晚7点多,成都市人民突然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不仅要求买房人必须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而且连二手房都处于此次调控的范畴。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无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三)济南
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该政策适用于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十四)合肥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十五)武汉
住房限购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在限购区域内,武汉本市户籍居民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武汉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六)珠海
对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十七)东莞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八)福州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十九)佛山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十)南昌
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二十一)海南
2月28日上午,海南省住建厅召集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8家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
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具体将取6条措施:
1、从严查处捂盘行为。对虚宣传、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以及故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预售行为监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或以认筹、排号等方式变相收取预定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定款的,依法处以罚款;
3、加强价格备案管理。对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5%以上、随意涨价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
4、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将陆续公布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暂停网签;
5、完善预售资金监管。要求尚未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市县,必须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用于项目建设;
6、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在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中介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
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还约谈19家近期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开曝光的企业相关负责人。
(二十二)2017年河北这些地方开始限购
1、廊坊
三河、大厂、香河、固安限购:
2016年4月1日,廊坊市出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廊九条)九条措施为廊坊市房地产市场降温。
当时出台这则规定的背景环境是,3月份,廊坊全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尤其是环京县(市)房价涨幅较大,引起社会关注,廊坊市紧急学习研究了上海、深圳等城市相关管控政策,起草制定了该《意见》。
“廊九条”规定环京四县(市)的三河、大厂、香河、固安启动调控,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并且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4个月后,廊坊再出“廊七条”,规范房地产市场,要求开发商按规矩、按制度开发楼盘,尤其是针对销售环节,“廊七条”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宣传,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等名义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和预订款,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等。
2016年7月,三河市在执行一手房限购后,再发通知,对三河市二手房也将进行限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保定
涿州限购:
2017年3月1日,涿州市人民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即日起,实施限购。
该意见规定,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
涞水限购:
3月1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发布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限购政策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涞水县购房需先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需携带户口本,和结婚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张家口
怀来限购:
张家口怀来县自2016年11月30日起,实施限购,对非怀来户籍居民尚未拥有本县住房的,可在怀来购买一套住房(含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非本县户籍居民已在当地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本县购买住房。
崇礼限购
3月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
此次发布的补充意见显示,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本区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本区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40%(此前均为3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此前为50%),购买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崇礼区此次规定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这是崇礼区继去年11月30日实施限购后,限购政策的再度升级。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导向是“一城一策”,不再搞一刀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方楼市政策,总的目的就是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尤其是环京津县市区。目前限购城市,基本都在环京津地区,发文机构也基本全是当地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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