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二手房交易个税怎么收_四川二手房交易税费2020

法律主观:

个税,也就是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也就是针对卖出方所得价款的差额所要征收的税费。在买二手房的过征程中,绝大多数情形下都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并且这个个人所得说还不低。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方式:1、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2、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3、转让个人自用2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的选择未满五年的房子,或者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在转让过户时需要缴纳个税,收取标准是144_以下的普通住房缴1%的个税,144_以上的非普通住房缴1.5%的个税。但如果你房子现在的价格和当初买入时的价格差不多,那么可以按照差价的20%缴个税,即(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这样比较划算。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因为“有所得”才要缴纳,如果你买入时的价格和现在卖出的价格差不多甚至是亏本的,那就是没有“得”,何来所得税一说呢。三、二手房要缴纳的其他税费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卖方承担;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买二手房个税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另一种是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当然转让个人自用2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并且二手房个税是由卖方缴纳的。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利率的住房。

法律主观:

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要考虑房屋的价格之外,买房还要考虑各种税费。其中个税就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考虑的税种之一,虽说个税一般属于卖方缴纳的,但是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一、二手房交易个税如何计算二手房交易个税的计算是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二、出售二手房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交1、按相关规定,出售满五年且是一套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不是一套住宅要强征,其中普通住宅按房子成交价的1%征收,非普通住宅征收1.5%。另外,未满五年的,不管是否一套住宅都要强征,普通住宅按房产成交价的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1.5%征收。个税一般是签好买卖合同,去审税当天就可以交的。2、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3、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4、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个税如何计算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利率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