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二手房限购吗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

2.成都楼市新政: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

3.成都买二手房需要购房资格吗

4.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

5.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

成都市郫都区二手房出售_成都市郫都区二手房价格信息

郫都区犀浦二手房可以带押过户。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押金过户的合法性来自于我国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一定金额的押金,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和交易的安全性。对于房屋买卖交易而言,押金过户通常是一种相对保险的方式,能够有效地减少交易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成都二手房限购吗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

目前成都郫都区是属于限购区,所有的新房项目都需要在“房协网”上进行登记、提交资料、摇号买房。

具体流程如下:

关注“成都房协网”(也可以关注“成都房协网”公众号):

://.cdfangxie/Infor/type/typeid/36.html

买房流程为:

(1)关注“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关注拿到预售许可证公示的项目;

(2)发现满意的项目在公示,您需要三天内在“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用电脑)进行买房登记;

(3)根据登记中对应楼盘中要求的细则,准备好资料交到该项目售楼处;

(4)资料复核通过后,就可以等待参加摇号,选房顺序按照摇号结果依次选房。

如果您关注成都二手房项目,您可以关注成都链家,祝您早日买到合适的房子。

成都楼市新政: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

成都是一个充满着文艺情怀的城市,锦里古巷,还有憨态可掬的国宝大熊猫。成都充满着小资情怀,不仅适合旅游,更适合居住。但是成都目前已经实行了限购政策,所以想要在成都买房子的话,要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那么成都二手房限购吗?接下来内容中小编会详细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来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

一、成都二手房限购吗

成都出台了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中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限购区域

成都限购区域:(成都主城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

2、注意事项

(1)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提供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购房人要将《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

(3)购房人提供虚证明材料的,将承担住房买卖合同不能网上备案、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合同解除后的经济损失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

1、二手房交易流程以及时间

(1)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表格并填表;

(2)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3)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

(4)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5)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

(6)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免税的地税部门开具免税确认单,5月1日后改到国税局缴纳);

(7)当以上的工作完成后,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七天后交契税,领取契证交手续费,交纳交易手续费封卷。(注意,一定要领取证回执。)

(8)十个有效工作日后,买房买方拿原件取房证。

2、二手房交易准备材料

卖方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买方提供资料:

(复印件2份)

三、成都二手房买卖新政策

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同意,在市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二手房限购吗,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成都买二手房需要购房资格吗

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要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成都土地竞拍。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全面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此外,成都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金融审慎监管等。

根据住建部网站3月19日信息,“两会”刚刚结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倪虹指出,要根据人口流入情况,切实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管控资金风险,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从源头上稳定预期。要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取措施,精准、精细调控,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助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房企踩中“三道红线”将不得竞拍土地

在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方面,《通知》一是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二是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三是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成都土地竞拍。

《通知》要求,在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全面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过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方式,减少和避免非理性竞价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热门楼盘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法拍房纳入限购限售

对于商品住房的限售期限,《通知》中要求的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成都市住建局对此表示,在2021年3月22日起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该规定执行,在2021年3月22日之前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该政策是全方位地对成都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如限购政策打补丁,热点楼盘限售期延长等;从开发商角度来说,要注意房地产市场未来将会进一步降温,房企要从多角度考虑拿地方式。

《通知》将法拍房也纳入了限购限售政策,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成都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成都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成都住建局也给出了具体项目的时间节点——《通知》实施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而将法拍房纳入限售管理,具体是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其中“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以房抵债、互换等。

去年9月14日,成都市出台15条举措,其中提到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拟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此外,成都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金融审慎监管。

对于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发布机制,成都市住建局表示,近期成都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市场出现挂牌价格混乱、哄抬房价、部分业主“抱团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提高二手住房信息透明度、促进理,借鉴深圳等城市的做法,成都拟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成都还将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行为。一是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受理及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挂牌价格,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要配合做好技术管控;二是先期重点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的二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梳理,逐步形成区域网格化的二手住房参考价格,定期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用于指导二手房市场买卖、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成都住建局表示,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管理,严格审查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经营性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澎湃新闻了解到,成都[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无住房且无住房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和公积金住房,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满足新市民,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

倪虹在调研时表示,成都、西安正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人口流入量大、年轻人多,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好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要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落实土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在加强住房保障力度方面,成都一是针对不同住房困难群体,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对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取实物保障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方式,实行应保尽保、应保即保;对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取租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方式,着力解决居住困难,全面保障住有所居;对住房困难新市民、青年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取租赁补贴、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方式,积极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

二是实施商品房配建为主、新增用地集中新建为辅的人才公寓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加人才公寓供应点位、灵活供应时序,满足人才对房源位置、品质、户型等因素的多元化需求。落实安居政策优惠,购买人才公寓规定面积可享受购房款8.5折,租赁人才公寓可享受租金补贴并可按照入住时市场价格优惠购买。

成都还将以满足新市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居住需求为着力点,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健全长租房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长租房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不断扩大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务权利的范围。

一是增加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小于10%;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利用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二是完善租赁住房筹集方式,通过集中新建、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将闲置低效利用的非住宅按规定改建、盘活闲置住房用于住房租赁等方式,加快租赁住房供应。未来五年,全市将新增租赁住房30万套,2021年新增租赁住房不少于6万套,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少于4万套。

“借名买房”者将被限制房屋网签备案

《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成都住建局表示,出现上述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尤其是对近期市场出现的“借名买房”(代持)等违反公序良俗、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将取限制相关当事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参加成都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措施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

成都买二手房需要购房资格,二手房在成都限购范围内,所以购房者需要具备购房资格才能购买。根据成都限购政策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施住宅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

成都限购区域划分

成都限购区域划分了三大圈层,分别是一圈层,二圈层和三圈层。

一圈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

二圈层:主城5区+1:武侯、青羊、成华、锦江、金牛+高新西区;近郊5区: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

郫都;

三圈层:远郊区: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简阳市、高新东区、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成都购房资格

1、在成都落户满两年,可购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

2、在成都地区购买工作社保连续不间断24个月;

3、一年的户口+一年的工作社保;

满足以上条件的其中一个就可以在成都相应区域购买住宅;

4、三圈层的住宅需要有本地户口(对年限不做要求)或者一年工作社保。

成都限购范围

1、限购一圈层:具有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能购买本区域以及二圈层11区的住宅;高新南区的购房资质能购买天府新区的住宅,天府新区的购房资质不能购买高新南区的住宅。

2、限购二圈层: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购买本圈层任何区域住宅及成都天府新区住宅。

3、限购三圈层(远郊区县):金堂、青白江、彭州、崇州、都江堰等地能购买三圈层的住宅,不能跨区域购买一、二圈层的住宅。

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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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之国的成都不仅地理位置绝佳,并且拥有不错的美食和风俗,所以吸引了很多人去成都旅游和定居,有的因为经济原因而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

从2017年开始,成都就开始实施一系列的楼市调控政策,具体包括:限购、限购、限价、限卖等方面。其中,针对二手房市场的限购政策如下:

1、在成都限购的13个区域中拥有稳定工作并且连续没有间断的缴纳了2年的社会保险。

2、拥有限购13个区域内的户籍的。

3、只要满足以上2个条件中的一个,再满足这些条件即可:

(1)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没有在成都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自然人。

(2)若有申办学历、职称入户认证,或者是在成都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的,那么就需要提供当事人在成都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在高新南区或者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购买二手房的资格更加严格,不仅要满足以上条件,另外买房人的名下在高新南区或者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都不可以拥有住房。

5、成都二手房限购区域: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3个区域。

6、另外在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3月23日这段期间购买过二手房的,若符合这些购房资格,那么还可以再购买一套新房或者是二手房。

二、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

1、外地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工作但是没有住房的话,可以凭借已经在成都缴纳1年或者是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成都市的主城区购买住房,但是暂时停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2、如外地户口的居民家庭没有办法提供在成都市的纳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话,那么就暂时不可以在成都市的主城区购买住房。

成都限购政策层层叠加不断收紧,不仅限购范围逐步扩大,同时对购房资格的审核也愈发严格。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二手房限购政策和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的全部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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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此次政策的重点在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起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

3、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可以新购一套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能再买1套。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为限购对象,也就是说二手房是从3月24日之后计入,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后,购买二手房的客户,仍然可继续新购一套。

一、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完善购房政策,加强赠与管理、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成都完善购房政策,具体调整如下: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对于社保及户籍的相关要求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通知》中关于社保、户籍满12个月以上的要求,仅为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的要求,适用于报名人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但社保、户籍在项目所在区不满12个月的,将不再纳入第一顺位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具备我市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在项目所在区社保满12个月但落户不满12个月的,列入第2顺位;在项目所在区落户满12个月但社保不满12个月的,列入第3顺位。

三、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报名登记异常的商品住房项目监管监测,会同相关部门严查开发企业及经纪服务机构恶意炒作、借名买房、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暂停网签备案系统、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一、 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