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_二手房过户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房和卖方都要准备好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房屋证、买卖双方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2、买房和卖方双方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也就是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主观: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双方的件、复印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如该房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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