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买卖纠纷举例分析

2.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如何避免交易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100案例_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

虽然说现在买卖二手房的人比较多,但是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发生二手房的纠纷也是越来越多了,比如逾期支付房款等一些纠纷,所以就要进行处理,在处理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先找出原因,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买卖法律纠纷?买卖双方应注意哪些方面?大家有时间的话可以多看看。

二手房买卖法律纠纷

一、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时,上家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家还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

下家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下家用银行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下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的约定只能认为通过银行来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上家允许,而不能认为下家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二、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三、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这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买卖双方应注意哪些方面

一、是注意限购条件。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买方应根据当地现行的房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一般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至办理网签或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递件有一段时间差,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因政策导致买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是变更履行主体、推迟履行时间(以便买方完善购房条件)还是解除合同。

二、是注意限贷条件。

若约定了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尽量了解自己信用及房屋情况能否获批及的额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可以约定若因政策原因导致银行不批或者少批的额度,是变更支付方式还是解除合同。

三、是注意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由谁来承担签订合同后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税费、交易费,是各自分担还是某方在一个额度内承担,也可约定若超出一个额度有无合同解除权。

四、是注意中介费支付。

通过中介促成的买卖,一般的格式条款都约定了是合同签订之日要支付所有的中介费。但按照交易习惯,中介的服务不仅限于促成合同订立,还包括后续的交易过户、交房等工作,所以为了防止签订合同后的风险及促使中介方尽责协助完成交易,可以约定按阶段支付中介费。如可分为签订合同、办理过户、交房三阶段分别支付部分中介费用。为了避免政策风险,也可以增加约定若因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中介费如何承担。

上面有关二手房买卖法律纠纷,买卖双方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现在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都是大家不谨慎或者是对于二手房交易不是很了解,而导致的纠纷,所以我们在买卖二手房之前,必须要对于二手房一些问题有一定的了解,避免纠纷的发生。

二手房买卖纠纷举例分析

由于二手房价格较低,很多朋友都把目光放在了二手房上面,但是二手房的手续也并不是很简单,很容易出现买卖纠纷等问题。为了避免遇到这些问题,大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做足功课,为了不被卖房者隐瞒真实信息,大家需要在购房前向邻居等了解情况。那么,二手房交易会有哪些纠纷,二手房交易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易会有哪些纠纷

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又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原房屋买卖合同在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买方以卖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购房款;

二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于房价攀升,卖方不愿再以合同约定价格出售房屋,明确拒绝出售房屋,此时,房屋买卖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以卖方违约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或以卖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交易有哪些注意事项

1、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如何避免交易纠纷?

相信大家日常生活中也听说过很多关于二手房的买卖纠纷,他们中一些当事人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而蒙受了不少人身财产损失。由此可见掌握一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是多么重要。那么接下来不放就随小编一起来了了解一下几个二手房买卖纠纷的经典案例,也许下文的案例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一、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时,上家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家还要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下家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下家用银行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下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的约定只能认为通过银行来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上家允许,而不能认为下家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二、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三、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这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四、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下家不想购买房屋,定金应当返还。

五、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

如上家或下家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

六、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七、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由于上家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下家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如果上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家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下家的,那上家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上家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上家对此是知晓的,上家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下家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八、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等原因而签订的虚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九、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以上我们为大家列举了九个二手房买卖纠纷的相关案例,其中不乏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和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等等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情况。相信大家在了解了上文案例后也对二手房买卖纠纷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从而保障最大程度上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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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二手房买卖的活跃,在成交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成逐年递增的趋势。这些纠纷中不排除有卖方或买方的单方面隐瞒、欺诈的行为,但绝大多数买卖双方都是诚信、守法的公民,却依然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产生了纠纷。为什么会这样呢?下面就为大家列举了一些二手房买卖中易造成纠纷发生的几个因素,希望能给大家提个醒,买房时一定要注意下面的几个问题。

二手房买卖最易形成纠纷的五大因素:

1、产权认定不仔细:

二手房的产权分为商品房、已购公房、产权限制房、房改房等很多种类,而不同的种类在购买时的政策也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在购买之前应该详细查询一下意向购买二手房的房产类别。其次还应该调查清楚该房产有没有抵押、查封和诉讼等问题。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

2、不慎委托黑中介:

这是二手房纠纷中最常遇到的一个原因。买方卖方在委托中介公司前没有对其中介资质、信誉、口碑进行一个详细的调查,盲目委托、盲目授权,将自己的个人及房产资料随意提供给中介公司使用。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黑中介有了可乘之机,一房多卖、大吃差价的现象比比皆是,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

3、合同条款约定不明:

一些朋友在出售或购买二手房时对购房合同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及购买新房时的小心谨慎,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的可能要远远大于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新商品房产生纠纷的的可能性,所以,在出售(或购买)二手房时要将合同条款尽量订的细致一些,尽量包含各个方面的具体约定。要知道,合同越细致,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越低。

4、不履行必要的手续:

有些二手房的买卖双方为了节省一部分费用而不履行必要的买卖手续(如缴纳税款、产权过户),仅凭双方签字的一份约定就算办理了交割手续,这就为房产纠纷埋下了祸根。要知道房产交易双方履行必要的手续既是国家的规定也是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贪小利往往是以吃大亏作为代价的。

5、忽略房产共有人:

已购公房在买卖之前应该让公房的原单位开具一份“同意出售证明”;对于普通商品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无论产权证上是谁都应该在买房之前得到另一方的认可,同时也出具一份同意出售证明方可购买。如果在购房之前忽略了房产共有人的权利,一旦日后该共有人出来争夺房产就会比较麻烦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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