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2.买卖接受赠与的二手房的税费

3.二手房发现有其他户口怎么办

4.南京过户二手房流程

二手房屋交接确认书_二手房交接确认书

深圳二手房过户材料有:

1.必须查询房源、发布房源:

2.需要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产证、土地证、产权人等这类相关证件。

3.签订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带着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相关证明等;买方带定金、明等,二手房产买卖契约5份

4.办理住房手续:买方应该准备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等与买方相关的资料:件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收入证明/已婚借款人需提供配偶件原件、配偶户口本原件/公积金还需要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原件卖方资料:卖方原件/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如果卖方有未成年人,需承诺公证书。若需提前还贷: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卡/房产抵押合同?产权证及土地证

5.办理交易过户:(产权过户的时间为一周)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

6.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原件。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7.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钥匙交接,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1、买方通知卖方腾空房子

若房子有租户,卖方要提前通知租户到场,进行物业交割。

2、过户有线电线

双方携上月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有线电视初装凭证和新房产证到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3、核实户口迁出

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买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买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

4、双方签署“物业交割确认”

买方退换物业保证金并向原业主要齐各项费用。

5、办理物业更名

买方携带新产权证去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更名。

物业交割需注意哪些细节

关于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都是物业交割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水表查验及水费结清

买方:《物业结清确认书》、复印件、新的房本复印件

卖方:缴税票据、燃气卡、水卡、电卡、钥匙等

2、电表查验及电费结清

在房屋交接验收时,新业主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

3、燃气表查验及燃气费结清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原业主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燃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可能将拒绝办理。

4、电话费结清

有的家庭安装了多条电话线路,新业主要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购房款是否包含电话线。

新业主可以让原业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用原业主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原业主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结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5、有线电视过户及有线电视费结清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有些二手房是空置房,平时无人居住,原业主也没有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

因此,在房屋交接时新业主可要求原业主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新业主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屋产权证,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6、附属设施

一般来说,新业主在交房时应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尤其应该注意容易被忽视的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7、户口迁出情况

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外,原业主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新业主利益的一种纠纷。

因此,新业主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原业主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原业主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新业主一定要与原业主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买卖接受赠与的二手房的税费

针对自己的购买需求和现阶段的房屋产权登记规范,完成一套二手房的购买和过户最好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选房;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注重“诚信”与“专业”,这是现阶段经纪行业所遵循的基本素质。

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并交纳定金,经过此合同签署,经纪公司将不再出售此房产予他人,是保障你自己利益的第一道合同。

3、经纪公司将定金交予房主,同时和房主签订《委托代理售房合同》,此时,房主将不再将房产卖给其他公司或个人,是保障你自己利益的第二道合同。

4、买方、房主和经纪公司三方会面,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你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卖关系正式成立,你按约定日期将房款和代理费交予经纪公司,同时经纪公司开始为你办理过户手续,待过户完成之日经纪公司将房款全部交予原房主。《房产买卖合同》是保障你自己利益的第三道合同。

5、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你此时需准备以下资料以备过户:

(1)看房确认书。

(2)客户复印件(正反面)。如准备全款购房,不用进行和抵押登记,否则,商业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学历证明;相片。

6、经纪公司带领买方与房主进行物业交接,即结清房屋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7、购买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可以安心入住了。

以上说的不全面,只能帮你这么多了,建议你再查询其它详细资料.

针对自己的购买需求和现阶段的房屋产权登记规范,完成一套二手房的购买和过户最好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选房;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注重“诚信”与“专业”,这是现阶段经纪行业所遵循的基本素质。

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并交纳定金,经过此合同签署,经纪公司将不再出售此房产予他人,是保障买方利益的第一道合同。

3、经纪公司将定金交予房主,同时和房主签订《委托代理售房合同》,此时,房主将不再将房产卖给其他公司或个人,是保障买方利益的第二道合同。

4、买方、房主和经纪公司三方会面,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卖关系正式成立,买方按约定日期将房款和代理费交予经纪公司,同时经纪公司开始为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待过户完成之日经纪公司将房款全部交予原房主。《房产买卖合同》是保障买方利益的第三道合同。

5、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买方此时需准备以下资料以备过户:

(1)看房确认书。

(2)客户复印件(正反面)。如准备全款购房,不用进行和抵押登记,否则,商业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学历证明;相片。

6、经纪公司带领买方与房主进行物业交接,即结清房屋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7、购买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领取新房产证之后,就可以安心入住了。

以上介绍的不太全面,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建议你再查询其它更多的详细资料.

二手房发现有其他户口怎么办

属直系亲属间房产无偿赠与,是免除20%个人所得税和5.5%营业税的。

一、赠与的概念: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比较特殊是一种单务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和实践性合同,需要实际交付才算生效。

一、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手续流程费用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二、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及手续流程

1、签署确认书

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取证,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温馨提示:

以下三种情形下发生房屋无偿赠与,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直系亲属房屋赠与免收契税)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房屋赠与过户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

3、赠与人和受赠人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赠与还需提交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赠与人及共有人及复印件、共有人委托书;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书面意见。

b、若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交共有权人书面证明及共有权证书。

c、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原件及复印件。

结语:日常生活中很很多这样的房屋赠与过户的案例,并且也有由此而引发纠纷的,因此在这个过程中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最新房屋赠与过户政策,减少和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

南京过户二手房流程

二手房房主未迁走的,不影响买方户口落户,原房主只是挂靠的关系(空挂户口);法律上对于二手房房主不迁户口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是要以双方协商为主。

1、如果房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起诉。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只能协商或者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来调解,或者退房。

二手房购买的流程

1.查询房源、发布房源:

2.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等相关证件。

3.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明等;买方带定金、明等,二手房买卖契约5份

4.办理手续:买方准备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买方资料:件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收入证明/已婚借款人需提供配偶件原件、配偶户口本原件/公积金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原件

卖方资料:卖方原件/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若卖方有未成年人,需承诺公证书。若需提前还贷: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卡/房产抵押合同产权证及土地证

5.办理交易过户:(产权过户时间为一周)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

6.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原件。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7.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钥匙交接,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南京过户二手房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买方要实地查看房源,并且审查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2、签订《买卖合同》。核实房屋的情况,买卖双方就可以签订买卖合同,注意约定好交易细节,以免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

3、办理手续。如果买方需要办理手续,那么就应该准备相应的资料,并且也可以要求卖方准备房产证明等资料,一同办理房屋手续;

4、办理交易过户。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办理时间为一周,在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而且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

5、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原件等证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土地证过户;

6、房屋交验。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并且在房屋交验的环节,要求卖方结清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签署完《物业交接确认书》并支付了房屋尾款后,交易结束。

需要的证件:

1、男、女方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2、内部购房或二手房购房相关税费票据;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房屋使用状况证明;

4、水电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

5、暖费等物业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

6、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复印件;

7、房屋买卖协议书;

8、代理公证书、代理人及复印件;

9、其他签名盖章的材料、证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