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物业费纠纷案例分析_二手房物业费纠纷案例
1、“物业想让我把买房前别人欠的物业费也交了!!”:
(1)物业让你怎样你就怎样啊?凭什么?你是从过户之日即从2010年12月份才取得产权、从那时起你才是业主,你是业主后物业才能向你收物业费,过户之前你根本不是这房的所有人不是业主,物业凭什么让你交你不是业主时的物业费?
(2)不交:物业收物业费,应该物业自己找原业主去收,与你无关,你只负责交你过户后的物业费。
2、“房子的原主人也是公安分局的,买房后就没有住过,根本没有享受过物业服务,没有服务,怎么可能会缴费,就像去酒店转一圈,只是走走,什么都没做,就要给酒店交服务费?开什么玩笑!”:
(1)物业要收没有入住的业主的物业费是否合理,貌似与你无关吧?呵呵。当然,你如果真的想打抱不平、愿意出这个头,也可以和物业理论一下。
(2)不过,现在通行的做法是:没有入住的,物业费可以减交,但不能全部不交,因为保安费用、绿化费用即使不入住也要分摊的,只是卫生费、电梯费、取暖费等可以不收或少收。
(3)物业可能也是考虑到前业主的特殊身份才不敢收这么多的费用?
3、“这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让我们原本高高兴兴的一家烦恼着!真的不行,能走法律途径么?”:
(1)你只交你过户后的物业费:如果物业让补以前的费用就拒交,让物业去起诉你。
(2)注意以录音或录像或让物业给你写书面费用清单、找证人等方式留下你们主动去交过户后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拒收的证据,以后打官司时可以用。
4、“联系过原住户,他们买房后就没住过,没享受过物业管理,怎么会交物业费!我的房子虽然名义上是二手房,但实际上是新房”:
(1)联系原房主应是物业的事,你不去替物业去找。
(2)如果你不补过户前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停水停电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二手房买卖后,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房主欠缴的物业费应该由前业主进行承担。前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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